我就比較慘了,每個月按時還著房貸,房子現在爛尾了,一直拖著施工,已經幾年了。
我是2016年上班的,在2017年的時候買了房,在三線城市,當時房價在五千多點,因為工作穩定,房子是必須的,所以就買了一套房子。
房子位置挺好的,學區房,有小學、初中,高中也很近。靠近高鐵站,體育場,附近還有大學。
因為也不是太急著住,我同事的媳婦正好在哪賣房子,當時房子確實賣的很火,然后就拜托朋友給買了訂了一套。
還好沒買太大的,不到120平,開始是想用公積金貸款的,但是公積金貸的太少,就用的商業貸款。
交完首付后,貸了39萬,2018年開始還款的。
我的工資是沒月3600元左右,年底再發點獎金,每月還貸款2300元,錢是不敢亂花,還要談戀愛,養車,各種開支。
還好有一點是,單位管吃管住,這一項節省了我很多費用,還能維持生活。
到現在為止已經還了四年款了,本來合同上簽的是2019年6月交房,到現在為止感覺還是遙遙無期,每天只有幾個工人干活,動不動就停工。
大家去維權一次,可能能來幾個人干幾天。
看剩下的工程量,和工程進度,估計五年內是不可能交房的。
心中苦呀,辛辛苦苦買套房子,結果錢花了,房子住不上,關鍵還要一直還貸款。
所以,大家盡量不要買期房,太坑人了,沒有一點保障。
多次反映,也沒人管,都是相互推脫責任。
我們是弱勢群體,希望有關部門管理一下,買房的好多都是花光了家里的積蓄,為了結婚、小孩上學等等。
斷送了多少青年的幸福,和孩子的學業。
雖然每月還貸款,但不至于餓肚子,但是一直交不上房子,無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