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到60歲這個年齡段下崗是個痛苦的事情,年紀大體力精力都跟不上,這個年齡段找工作是很困難的。
下面就兩個方面說下我的觀點。
關于下崗應該注意的問題:
關于解除條款:員工下崗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注意解除的條款。如果是單位運用《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不勝任或非因工負傷),第41條(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這兩條對于一些員工是不適用的屬于違法解除。員工可以選擇恢復勞動關系或者2N賠償金。(注:這類員工指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勞動合同法》第43條))另外注意勞動仲裁時效為1年。通過協商一致解除或重大違紀開除的可以略過此段。
- 關于社保:對于下崗員工社保國家有相關的補助。
1.失業金,失業后將檔案轉到所屬街道,辦理失業金,最多能領取2年。注意和 4050不能同時享受
2.4050社保補貼,可以減緩繳納社保的壓力。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號 前,達到4050標準(即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并且沒有單位繳 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者,都可以申請并參加國家給予的社會保險補貼,通常申領 年限為3年。各地政策不同,可到當地社保局咨詢。
3.關于退休:1.特殊工種退休,高溫,井下等特殊崗位工作滿一定年限上可以提前5年退休。
2.病退:申請喪失勞動力鑒定,符合規定的可以辦理退休。
找工作
實話實說50-60年齡找工作是非常困難。一般可以找的工作大致門衛(老小區),小餐館,清潔工。辦理失業登記,街道也會介紹工作,但成功率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