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作品是否蓋章沒有硬性規(guī)定,沒有要求一定要蓋章,但適合的印章會給作品添彩。
一般情況下至少蓋一個章,在落款之后,有的作者蓋的落款章本身就是兩個,可以蓋一個姓名章,姓名章蓋在落款下方。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款有姓,可用名章,款無姓或不落款,應(yīng)用姓名章,以提高識別度;
也可以蓋兩個章,包括一個姓名章、一個閑章。一幅書法作品總會有虛實疏密處,閑章蓋在右上角起首處,或右下角,亦或姓名章下方;
或者蓋一個姓氏章、一個閑章,蓋章的位置同上;
也可以蓋仨章,姓名章和姓氏章任意取一個同閑章和字號章搭配,閑章通常是用來補空的,字號章的位置要安排精到,若提款下方有空白,則鈐在暑款之下,若無空白,宜左不宜右。
這樣章與作品布局合理,顯得飽滿、氣場實足;
當(dāng)然,蓋幾個章還要看作品篇幅字體具體情況而定,需要時還可以多蓋,但是過多無益,顯得畫蛇添足。大家經(jīng)常看到蓋的超多的,有的是收藏者把作者改成自己名下。切忌一點,不可以姓名章和姓氏章同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