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哪個國家,士兵和軍官有很大不一樣。
軍官是一種職業,做到軍官,一生就算是有了飯碗,離開部隊也不叫退伍,而是轉業到地方,反正有工作。
但是士兵不一樣,一個年輕人參軍,把自己最好的青春年華都給了軍隊和國家,最后帶著光榮的回憶,還有傷痛回到家,留在他們手中的,是這顆章——

整個青春,換了這個章,億萬老百姓的安全,國家的尊嚴,是持有這顆章的年輕人流汗流血,扛槍捍衛的。很多士兵,一輩子為這顆章驕傲。
紀念章都是如此,軍裝,就更是一個士兵身份,歷史,榮譽,生命的象征。
軍隊有軍銜軍階,等級森嚴,任何國家都不例外,軍官就是軍官,士兵就是士兵,這一點不錯。所以士兵結婚,穿軍官的禮服肯定是不對的。因為你沒到那個軍階,用了不屬于你身份的行頭,越級。但是我就看不慣一些人的回答了,毫無人性。
有說士兵不配穿禮服。
按照這些人的說法,同樣是站崗扛槍,保家衛國,軍官就要明確的高人一等,而士兵就是炮灰,連穿衣服的權利都沒有么?
我們來看一下世界范圍內。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與菲利普親王的婚禮。


親王始終穿的是軍服。
哈利王子穿的也是軍服。
你說哦哦哦人家是軍官、貴族,穿軍禮服很正常,那么再來看——
2015年6月5日,駐伊拉克前線美軍250人集體結婚。

受傷毀容的美國海軍陸戰隊士兵結婚——

沒受傷毀容的海軍陸戰隊士兵結婚——

一個年輕人離開家入伍,軍隊就是他的家,孩子結婚,大家庭,家長應該視為己出,而穿著軍裝結婚,是士兵對軍隊,對自己身份的效忠,也是國家和民眾對這個士兵的最大認可,而且年輕人穿軍裝很帥,更有正面宣傳,普及愛國主義教育的積極作用。這是一種文化。
在發達國家,軍事元素更是融入了時尚——


戰斗力來自于尚武精神,軍服就是最好的體現。
實際上,我們的軍隊有優秀的傳統,一個是節儉不浪費,一個是不擾民,所以士兵都是在軍營里穿軍裝,如果外出,一般不穿軍裝,這個是軍人的高風亮節,低調。
條例明明沒有明文規定士兵結婚不能穿軍裝,就是有些圣母要跳出來說人家穿軍裝就是沐猴而冠就是浪費納稅人的錢。這些人沒有人性,沒有正常人的情感。
這里暴露了一個問題,我們的士兵,有作戰服,常服,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禮服。
這個很好理解,因為軍過去隊人數多,一些士兵服役時間短,軍禮服成本高,大量花費資金做用處不大的軍禮服,會給老百姓增加負擔。同時一些標志,編號容易泄露軍事機密。更重要的是,為了加強戰備、搞好軍民關系,戰士一律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對象,很多士兵服役的時候沒有條件談戀愛,退役以后結婚,自然退役了也沒法穿軍服。
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的富裕,把常服做得好看點,不是不可以。我們現在士兵的常服就并不比軍官常服差多少,只是軍銜,胸略,勛章這些少一些而已。但是,加一個穗帶,武裝帶,不會把有些人吃窮。

國家的節日,是士兵的節日,而士兵的重要紀念日,軍服就是他身份的象征。
我是一個公民,一個納稅人,我介意花我的錢給軍官的領章鍍金,給不拿槍的配別墅,但是不介意多交幾百塊錢給士兵,給“最可愛的人”一套像樣的禮服。我也相信祖國越來越強大,未來我們每一個扛槍衛國的人,都能在自己人生重要的時刻,穿得上令自己、令家人、令社會驕傲的禮服。
感謝每一個“最可愛的人”,希望每一個最可愛的人因為自己的身份而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