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刑法》規定,對正在實施的殺人,搶劫等重大犯罪,正當防衛致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他要殺你,在反抗過程中你把他殺了,屬正當防衛,理論上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問題的重點不在這里,而在于你敘述的黑夜無人無監控。現場除你二人之外,再無第三人,更無從證明是你要殺他,還是他要殺你,現場能證明的只有他死了,你活著。那么,面對如此情況,該如何應對呢?我看幾個朋友的回答,都是三十六計走為上。我不這么認為,主張立即報警,同時保護好現場。主要做好如下幾步:
一,馬上電話報警,同時報120急救中心。在警察和急救車未到達之前,要嚴格保護現場,并在允許的情況下,對傷者進行必要救護。
二,收集保留證據,比如,對方行兇時使用的武器,刀、棍等致命工具。如果這些工具能證明是死者生前帶來的,那將對你極為有利。即使不能證明是對方所有,只要能證明非你所有,或者是非你首先持有,都可提供對你有利的證據。
三,在保護現場的同時,注意觀察收集其他的證據。比如,對方襲擊你之前的藏身地點,這點很重要,以便提供給警察作勘查。
做完這些就只能靠你的運氣了,但要相信一點,我們現在的刑法原則是疑罪從無,只要不能完全證明你的嫌疑,也不能對你定罪。犯罪要有客觀上的存在,更要有主觀上的故意。殺人,首先要有殺人的動機。一個毫不相干的人,不可能沒有任何理由去殺一個人。如果你能說出他首先要殺害你的動機,也有機會為自己證明。但是,如果對方是單純的圖財搶劫,你和他就是兩個陌生人,那另當別論。朋友祁求上天保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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