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做12,休12,黑白兩班,顯然用工單位是違法的。若提交證據,能獲得勞動仲裁和法院的支持。勞動法對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是有明確規定的,即:八小時工作制,一周不超過40小時,超時得支付加班費,即正常工資的1.5倍,節假日2倍。你的月工資中如沒有加班工資,安保公司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可以申請要求補償。同時,勞動法對加班時間也有每月不超過36小時的上限規定,該保安公司用工不合法,嚴重超限,勞動監察部門有義務責令整改。
但是,職工對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保護應注意用最小的代價和最安全的方法來實現。比如,在入職前,知道該保安公司的工作安排是明顯違法的,且沒有加班工資,就要果斷離去。即使入職前沒注意,入職后也要及時抽身。這樣做事就敞亮,沒有后遺癥。如果,該安保公司事先告知工作和休息時間以及工資結構,你明知他違法,但抱著找后賬的想法,先隱忍入職,干了幾個月甚至幾年,然后以用人單位侵權違法理由,通過勞動仲裁要求補償,就有種黑吃黑的意味了,那就會給自己增添不少煩惱。盡管勞動仲裁是免費的,但打一場勞動維權官司需要損失交通費和時間成本。如果職工所在地是法制環境較好的城市,同時安保公司是國企,那就較順利。否則,對方是私企 所在地法制環境如果不好,你以這種黑吃黑碰瓷的方式先工作后索賠,就會與對方結仇。即使官司贏了,賠到錢,對方咽不下這口氣,你存在被報復危險。
所以,明智的做法是,入職前問明情況,不對路的公司千萬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