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迅和沈從文都應該獲諾獎
文/大悔憶智冰
魯迅應該是有獲諾獎資格的。
首先,魯迅對人性、民族性的研究是深刻的,他幾乎發現了中國人所有的惡,愚昧啊,無知啊,麻木啊,自欺欺人啊……盡管有失偏頗,但也是片面的深刻,比那些全面的膚淺好。沈從文先生是另一個極端,他深刻地發現了中國人所有的善,在他筆下,中國人的人性之美如同中國的山水風光之美一樣令人陶醉。
如果說魯迅和沈從文加起來才是對中國人全面的認識,則魯迅的毒眼所發現的中國人的冷酷自私讓人觸目驚心——那就是中國人吃拯救他們的人的人血饅頭!
魯迅看見中國人是以家族甚至以家庭為核心的善良,而他所處現實更加殘酷,其弟弟周作人連兄長也不認——因為他是留日學生且娶了日本老婆,而古代日本某地有把年滿70的老人背到山上丟棄的殘忍習俗;沈從文則看見中國人對于社會的善意和對名譽的愛惜,以及中國人超越物質的審美的生活態度,“中國人的道德,是基于審美的道德”(埃茲拉.龐德)。
魯迅筆下的人物都不害羞,沈從文筆下的人物特別害羞,果園主人因為過路人摘了他的水果而要付錢感到被侮辱。
沈從文看見的是中國優美的農耕社會,他也看見中國人的靈魂;魯迅看見的是城鎮,是西化東化的中國人,他一寫到農村和城里的車夫就概念化。
沈從文是因去世未獲獎,魯迅是拒絕提名。
魯迅的話很有意思:不但他不配,中國作家都不配。
魯迅小說,最初學俄國,有人甚至指他的《狂人日記》題目內容結構都是抄果戈里。可是,魯迅的《故事新編》,那么先鋒的后現代惡搞,又是抄誰?抄周星馳?須知,當時后現代還沒有出現,魯迅完全是天才的無師自通。
無論思想內容還是文學創造,魯迅得諾獎沒問題,雖然魯迅對于中國傳統文化有偏見, 情緒化,但誰也寫不出他那種格言式的精警和深刻犀利,他自以為對中國洞若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