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廢除的奧巴馬所簽署的巴黎氣候協定與TPP,都是國際協定,而不是國際條約。
如果是國際條約,就不是特朗普單方面簽署行政令所能簡單退出的。比如特朗普異想天開,真的下決心準備退出聯合國,那么他單方面簽署行政命令辦得到嗎?答案是這是哪怕他身為總統,其個人意志也無法讓美國退出聯合國這個群。因為美國加入聯合國是締結了國際條約的,而且是聯合國憲章的起草者。在這個問題上,未經美國國會2/3多數通過,美國是退不了聯合國這個群的。
所以,在退出聯合國這個事情上,特朗普威脅不了誰,雖然他的確曾經在大選期間作出過這種威脅。
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國際條約,美國總統都無法廢除,還存在一些特例。
下面,我們不妨分別看看國際協定與國際條約的區別。
一、繼任總統可以通過總統令直接推翻前任總統簽署的國際協定
國際協定是由美國總統簽署總統令便能生效的,但也因此沒有法案效力,只是相當于行政令。這種協定容易簽署,但也很容易被繼任總統所推翻。
美國不同黨派的總統大都有推翻前任總統行政令的習慣,這是美國政府政策不穩定的一個根源。
二、國際條約則一般不是總統輕易所能廢除的,但也存在特殊情況
國際條約的締結按照美國憲法規定,必須獲得參議院2/3多數通過。因此,一般來說,后任的美國總統未經國會表決同意,是沒辦法廢除的。但美國憲法對廢除國際條約沒有明確約定,因此還是留出了模糊空間。
怎樣的情況下,總統可以廢除參議院通過所締結的國際條約呢?這種情況叫做“按約終止”。這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即美國新簽署國際協定或條約等事實,促發原有的國際條約終止條款的生效,從而使得美國行政當局可以通知原締約方終止國際條約。這種情形并不太常見。
而比如退出聯合國這樣的事,美國行政當局顯然就沒辦法按照“按約終止”來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