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我的錢,但是現在他人找不到了,我該怎么辦?
借你錢的人“跑路”了,原因或許多種多樣。
我以為你可以等待(三年以內),或許過段時間他會來還錢的。因為你們是“朋友”。
你如果等了很久,訴訟時效快到了(快三年了),你借錢的朋友杳無音信,是時,你必需將他(她)訴訟于人民法院。
你將《民事訴狀》和身份信息交于人民法院立案庭,因為被告(借錢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將《應訴通知書》和“開庭傳票”發布于《人民法院報》。到時后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判決。
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生效后,你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由于被執行人(借錢的朋友)“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執行可能暫無效果。你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將被執行人列入“黑名單“,限制其“高消費“,或許可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奇效。因為“跑路”的朋友受到了“限制“,他(她)的工作和生活將受到嚴重的影響(貸款、出行、交友)!
假以時日,你或許會有所斬獲。同時亦保留了“希望”“死馬當活馬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