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并不熱衷科技創新,它只是個創意公司,善于整合已有技術,底層研發能力并不強。
這個說法是不是跟您對蘋果公司的認知完全不一樣?其實我的說法才是真相,您之前的認知是虛假的。
蘋果并不熱衷于科技創新,其底層技術多是買的,例如通信技術就主要靠知識產權轉讓,但同時又強硬地拒絕了諾基亞、愛立信、高通等幾乎所有專利持有者的權利主張,甚至不愿意談判磋商,更熱衷于打官司。
知識產權官司打起來又非常復雜,結果總是能讓蘋果不交或者少交專利費,蘋果變為了電信業最可怕的“專利惡霸”(Patent bully)。
Acacia公司因專利被侵權而起訴蘋果42次。 諾基亞在美國起訴蘋果公司侵犯了諾基亞32項專利權,在亞洲、歐洲和美國等11個國家發起了針對蘋果的40樁專利訴訟。
蘋果同時以專利侵權為由與三星展開了世紀之戰。美國的Public Knowledge和電子前沿基金會等組織,還有硅谷大量的高科技公司,都對蘋果濫用自身專利權,但又幾近瘋狂地反對其它企業專利權的行為非常不滿,紛紛加入到反對蘋果的行列中,美國最高法院就接到了6份支持三星的非當事人意見陳述。
蘋果公司是全球著名的專利惡霸,它并不熱衷于科研,甚至國際著名的電子科技展會也從不參加,利潤是其唯一追求目標。蘋果公司的科技研發投入不到5%,而華為和三星的投入是15%,高通的科技投入更多。
回到題目中提到的基帶,蘋果從來就沒有研發能力,之前用的高通方案效果不錯,但現在因為利潤考慮而換成了英特爾方案,并被廣泛詬病。但這沒關心,人家的利潤是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