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專做執行的法律人,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打官司,勝訴,按理說應該高興,大呼歐耶的時候,
但是在我國現在的司法環境下,作為經濟糾紛案件,往往原告高興不起來,因為在大陸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終本裁定。
通俗的解釋就是法院認為經過他的排查,被告并沒有任何可以執行的財產,這個案子擱置起來。
卷宗雖不會扔掉,但也只能放在法院封存,僅此而已,法院不會為這個案子繼續付出精力,
也就是網友經常說的,怎么感覺法院放棄了對這個案件的追查。沒人管了。。。
通常終本裁定發出之前法院會給原告打電話,告知法院對這個案件不予繼續追查的決定,如果原告對這種結案方式不滿意,就自己化身私家偵探,自己去追查自己,尋找線索。
找到了法院愿意幫原告判回來,
但如果原告沒精力沒時間沒經驗沒權限去化身私家偵探神探柯南,那就只能接受案件無限期擱置的結果。。。
作為經濟糾紛的案件,所有的原告之所以會去找律師,會去寫起訴狀,根本的訴求只有一個,把錢拿回來。也就是百姓所謂的落袋為安。
從心底講,
所有的原告都知道這個事情是自己錯了,自己馬虎大意了,自己貪圖利息了,自己認為這一單生意有利潤,又擔心客戶被別的企業搶走就放松了警惕,結果就是被忽悠了,對方不講武德沒有誠信,有錢不還轉移資產甚至假離婚,公司法人和股東都變更成傀儡,公賬一分錢不留,總之自己除了活著,任何資產都沒有,目的就是為了做老賴。
妄想著反正民事不入刑,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欠錢,自己又不欠,自己頂多每年接幾個原告電話之后再回復幾句自己沒錢就好了,老賴的基本如意算盤就是這樣了,大家同意嗎?
但是原告起訴的目的不是這樣!!!
起訴就是希望國家能夠幫自己伸張正義,幫自己把本屬于自己錢拿回來。那么一分錢都是血汗錢!
有的甚至是抵押房產拿回來的貸款,是自己一生的積蓄。或者說是棺材本。如果這個錢真的沒了人生的希望沒有了,活下去的希望沒有了,動力也就沒有了。。。
為了拿回來錢,很多原告甚至愿意跟被告和解,
不僅不要利息,本金也可以打折。
只要被告可以還錢,怎么都可以商量,被告已經成了恩人,成了上帝,成了那個能救自己水火的英雄,
這是多么諷刺的角色錯位,原告的身份在經濟糾紛案件中是多么的悲哀,無奈!!!
但是作為原告真的就無計可施了嗎?或者說就像樓主說的,被告真的沒有任何資產嗎????
任何一個生活的社會上的自然人,你覺得他會一分錢沒有嗎?
他怎么生存?他老婆孩子怎么養?他如何讓父母過年?他沒有社交嗎?平時出門全靠走路,連公車都不坐嗎?
如果這些問題他的回答全都是否定,那就說明他有資產,只是沒查到!!!!
很多人對法院的執行法官有誤解。對法院執行相關的資產清查系統的權限有誤解。應該是美國電影看多了。
覺得法官只要打開電腦啪啦啪啦往里面輸入被告的姓名,就能查到被告名下的所有財產,包括他轉移的資產,隱匿的資產,他老婆孩子,父母兄弟姐妹甚至是丈母娘老丈人的資產都一目了然。
而事實不是這樣的。目前國內法院的資產清單系統是不動產清查不跨市的原則。也就是如果你在廣州起訴,廣州法院只能查到被告個人在廣州的房產。就算被告在深圳有大把的房子,廣州法院也看不見,所以只能終本了事。
就算是查銀行的存款,也只能查到國有四大銀行和八大商業銀行,而大量的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與地方性銀行都是無從查詢的,因為沒有聯網。
而這些地方才是這些職業老賴真正隱匿資產的地方。
而大家最關心的也就是經常說到的被告已經將所有的資產轉移了,轉移到老婆孩子父母名下,甚至是已經離婚的配偶名下。
由于這些人沒有被追加進來成為被告,法院是沒有權限查詢的。
所以法院出中文裁定認為被告個人沒有任何資產,這樣一個結果就理所應當了,也是有情可原的。
總結上一句話就是,被告并不是沒有資產,只是法院沒有權限查。
有需求就有供給,
通常這類轉移資產隱匿資產,被告的人財物的徹底詳細地毯式排查,往往是由市場上的第三方機構完成,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專業的執行團隊。
當然這一切都不是免費的。
通常專業團隊會和原告簽訂正式的委托代理協議,負責跟蹤這個案件直到結案為止。
所謂的結案通常只有兩個結果。
第一,要么對方還錢或分期還款。
第二,被告洗干凈屁股準備坐牢。為自己藐視法律付出代價。
專業的執行團隊只要開始插手案件,正式接受了委托,
就會把對方隱匿資產,轉移資產,有錢不還等所有線索整理成為完整確實充分有效的證據提交給法院,被告會以拒絕履行法院判決罪,也就是我們所謂的拒執罪起訴。判處1~7年有期徒刑。坐牢回家后繼續還錢,債務并未抵消。
而且三代政審留有案底,意味著其子女孫輩孩子未來留學,未來上大學,未來當兵,做公務員等所有事情都成為不可能,后代人生會被留下污點,三代人都將承擔由于被告藐視法律成為勞改犯的結果。。。
但拒執罪并不是懲戒老賴,逼迫老賴還錢的唯一手段。
現在法律的救濟渠道非常多。有大把的法律方法可以給老賴全方位施壓。讓他主動還錢。
民法典的頒布更是讓老賴無處遁形!!!
這是司法的進步,
是司法界的王炸,
是老賴悲催的開始。
從1月1日民法典頒布的那一刻起,大家應該注意到這樣一句話。那就是一切以民法典為主!!!!
這句話含金量太大了。有了這句話,所有的原告真正可以歡呼雀躍,大呼歐耶了。
具體的原因就不在這里一一贅述了。關于懲治老賴的方式,在我的頭條號里面會有大量的文章,大家可以自己看。
不多說了,年底案子很多,大家有事可以給我留言,或者關注我的頭條號,給我發私信。
我是淇哥,一名專做執行的法律人,我們一直在路上!!!
不負韶華這句話有點大,
但愿繼續不負眾望,幫所有原告收回債權,讓原告釋懷。
2021年已經過去了4天,新的一年步入正軌。
歷史車輪滾滾向前,原告也應該輕裝上陣一起加油,對嗎?
那就一起加油吧。
就寫到這,大家不用憋著了,該轉發轉發,該點贊點贊,該關注關注,該發私信就給我發,?????
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