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警務處長屬于香港政府的主要官員,也就是高層之一,大致相當于直轄市的副市長兼公安局長。
首先,介紹一下香港屬于哪級行政區劃。
目前,我國實行省—市—縣—鄉鎮四級行政區劃,而香港屬于特別行政區,是省級行政區劃的一種,由中央直接管轄。
實際上,香港的地位略高于普通省份,可理解為一個特殊的“直轄市”。
其次,介紹一下香港政府的構成。
香港政府的一把手為行政長官,簡稱為特首,可理解為直轄市的書記,往下分為三個層級:
第一個層級是三司,即“政務司、財政司、律政司”。
三位司長負責制訂香港政府最主要的政策,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類似于“市委副書記”。
第二個層級是13個決策局,包括“環境局、勞工及福利局、運輸及房屋局、食物及衛生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展局、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創新及科技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民政事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保安局”。
十三位局長負責制訂具體政策,向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匯報工作。
特首、三司司長、十三局局長共同構成了香港行政會議的官守成員,而“香港行政會議”類似于“市委常委會”,“十三局局長”就類似于“市委常委”。
根據《基本法》,三司司長、十三局局長都要上報中央進行任命!
第三個層級是56個部門,是政策執行部門,名稱為“處”、“署”、“所”,如警務處、衛生署、政府化驗所等,可以理解為“市局”,部門一把手類似于“市局局長”。
但是,在這些部門之中,有5個非常特殊,分別是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務處、入境事務處、海關,地位要高出一線。
最簡單的例子,這5個部門的一把手(如廉政專員、警務處處長)也要上報中央進行任命,而其他部門的一把手(如消防處處長)由香港自己任命!
并且,在香港政府的官網中,將這5個部門的一把手和三司司長、十三局局長一起列入香港政府的主要官員之中,而其他部門的一把手只是列入部門首長之中!
然后,介紹一下香港警務處處長。
香港警務處隸屬于保安局,而保安局又歸政務司司長管轄。
從職能來看,保安局有點類似于直轄市的“政法委”,下轄八個紀律部門;而警務處類似于直轄市的“公安局”,屬于紀律部門中的一個。
上面也講到了,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最終都要由中央任免,前者類似于“政法委書記”,后者類似于“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同屬于香港政府的高層。
事實上,香港警務處處長到內地公干時的待遇也類似于直轄市的副市長兼公安局長。
至于為什么叫做“一哥”,原因很簡單,就是處長專車的車牌號碼是“1”。
最后,簡要介紹一下香港警務處的有關概念。
香港警務處除了處長這位一把手之外,還有三位副職協助,分別是副處長(行動)、副處長(管理)、副處長(國家安全)。
同時,警務處下轄6個“二級處”,分別是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國家安全處、財務政務及策劃處。前5個處的處長為警察,警銜為“高級助理處長”,第6個處的處長是同級的文職人員。
再往下,則是“助理處長”、“總警司”、“高級警司”、“警司”、“總督察”、“高級督查”、“督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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