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明確是縣一級的問題,叫人感覺十分親切。本人就在縣一級黨政機關工作了幾十年,一直是公務員身份,應該說還是比較熟悉情況的。下面我回答問題。
一、編制是個什么東東?
凡是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都知道編制這個東西的歷害和重要性。其實說到底,所謂的編制,無非就是人員數量或者工作人員的最高限額。詳細地說,就是縣一級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數量,這個數量是嚴格控制的,一般是不允許超額完成任務的。當然,編制分為兩種,公務員有公務員編制,事業人員有事業編制,兩者是截然不同的。另外,有編制和無編制,在人員待遇上可以說是天差地別的。
二、縣級黨政機關的公務員編制現狀
在人員編制上,控制最嚴的是公務員編制,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后下達到縣級各黨政機關及個別參公單位。由縣上實行總量控制,有時也可以根據各單位工作任務的變化、單位的分立或合并等具體情況,消減或增加編制。據我了解,本人所在縣,近50萬人口,公務員編制僅有1000多人,實在是太少了。通常,一個單位的公務員,大多數為單位班子成員,還有從領導崗位退下來的原領導干部,其余工作人員中公務員很少。這種情況在縣政府所屬行政單位中非常普遍。本人所在單位近50人,公務員僅有12人,僅占四分之一。如公安機關是人人心目中的純行政單位,公務員所占比例較大,但事業編制人員也很多。這實在是無奈之舉,不可能增加公務員編制,工作任務又一樣不能少,都要完成,人員不足,只能在行政機關下屬科室里大量使用事業編人員,不然工作誰干。行政機關只用公務員,好多單位就徹底癱瘓了。有時侯甚至感覺,編制這玩意兒有點不講理呀!
三、縣級事業編制人員的崗位現狀
事業編制數量就相對地寬松多了。本人所在縣所有事業編制人員約1.1萬人,為全縣公務員人數10倍左右。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
1、純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人員。一個縣有很多純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如教育系統下屬各級各類學校,衛生系統下屬各醫院、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是純粹的事業編制大戶,還有其他很多很多單獨分設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是事業編制人員。這類事業單位,大多為行政機關下屬的二級單位。
2、二級單位混編混崗。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公務員與事業編人員混編混崗,一起工作。其實質是公務人數太少造成的,實屬無奈之舉。如公安局下屬的交巡警大隊、交警大隊、看守所等單位,執行的是行政職能,可工作人員多為事業編制。
3、同一單位內部混編混崗。最神奇的是,一個行政單位內部科室,有些還是副科級建制,其工作人員很多都是事業編制,公務員倒成稀有動物了。這和鄉鎮政府工作人員的組成一樣,事業編占絕對多數,公務員是絕對少數,但公務員是絕對的領導者、主宰者、決策者。這就是現狀,聽起來不可思議,想起來有些滑稽,但確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現在正在進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不論怎么改,從目前情況看:不大幅度增加公務員編制,要改變目前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混編混崗,幾乎是不可能的。在如此情況下,公務員也好,事業編制人員也罷,干一樣的工作,在同一間辦公室工作,又互為同事朋友,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唯一的區別就是執行不同的工資標準,工資正常晉升的辦法不同;公務員有公車補貼,事業編制人員沒有。僅此而已。當然,這類人員執行的是事業編制的管理崗位工資標準,極少見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
四、縣政府里的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前途怎么樣?
綜上所述,可以明顯的看出來,所謂的“縣政府里的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人員”,應該是指上述第二、第三種情況,即在黨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公務員崗位上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即混編混崗的事業編制人員。據我了解,在縣一級,這種情況是十分普遍的,實際上己經是一種常態了。
那么,這類事業編制人員前途怎么樣呢?應該說,是很有前途的。只是需要認真、扎實、細致、負責地做好本職工作,團結好同事們,在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提高分析問題、處理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能為領導們認可,同事們首肯。步驟上,從小干事到股長,再到副科級待遇的內部科室主任,先解決個人職級待遇,再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就直接轉為公務員身份了,這種可能性是很大的。如果本單位職位滿員,單位也完全可以推薦提撥到其他單位任職,無論去其他黨政機關,還是去鄉鎮黨委、政府,只要是領導班子成員,都能實現即擔任領導職務,又實現身份轉換,直接轉為公務員身份的目的。我身邊的好多人就是這么提拔起來的。這比純粹事業編制管理崗位人員的調任要方便得多,又比事業編制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即要調單位、又要轉換身份容易了不知多少倍。
只是,這一切要以良好的個人品行為基礎,以領導和同事們的公認為前提,以個人艱苦、扎實的努力和良好的工作業績來實現。如果題主有志于此,就好好努力奮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