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兒離婚了,二女兒也離婚了,母親又逼著兒子離婚,并做出了保證:只要離婚就給100000補償,兒子沒聽她的話這才保住了一個家,要不然到頭來吃虧的還是自己。
這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事情,就發生在我的身邊。我覺得一家姐妹都離婚往小了說是各自的婚姻出了問題,往大了說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才造成的。
先來講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因為是真實事件,害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姓名和一些信息會隱去,請勿對號入座。
這戶人家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各自相差幾歲,如今大女兒已經年逾不惑。
先說大女兒,職業是中學教師,長相一般,個頭不矮,就是身材不行,太瘦,看著沒有女人味,也不知道穿衣打扮,性格比較直爽,愛說愛笑。
按說這樣的條件還沒有差到找不到對象的地步,可她偏偏到了30歲出頭還沒有結婚,這就有點讓人費解了。
聽說也談過幾個對象,都是無疾而終,原因是她母親不同意,具體情況就不得而知了。
大女兒一直單身到35歲這一年,秋季開學以后,突然宣布自己要結婚了,日期就定在10月1,當時大家還都有點不敢相信。
一問才知道,大女兒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外地男人,年紀和她差不多,倆人聊得挺投機,約定在暑假見面。
放了暑假,他倆出去玩了一圈,回來女的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和家人一說,她媽把她大罵了一頓,說她不該這么隨便。
她也生氣了,自己都30好幾的人了,眼看已經成了大齡剩女,再不結婚,恐怕以后就要一輩子單身,這次她認準了這個男人,非要和他結婚不可。
既然木已成舟,生米做成了熟飯,攔也攔不住,父母也只能同意了,不過也提出來條件,女兒的工作不能丟,還要在原單位上班,男方要是同意了就結婚。
男方沒有意見,雙方就把婚禮辦了。男的一直在外地上班,結完婚在家沒幾天就上班去了,倆人重新開始了異地生活。
過了幾個月,孩子生下來了,是個男孩。坐月子也沒去男方老家,還是在我們這里。男人在孩子生下來的時候回來看了看,待了幾天就走了,中間沒再回來過。
休完了產假,大女兒要上班,孩子要找人帶,就讓婆婆過來幫忙。
平時兩個人住在一起,孩子婆婆帶著,下課了回來喂奶,這樣孩子不受罪。
兩個原本互不相識的女人朝夕相處,難免會有矛盾產生,婆婆人生地不熟,就經常打電話給兒子訴苦,兒子又是個“媽寶男”,對母親的話深信不疑,反過來就質問媳婦,本來倆人的感情就不牢固,加上長期異地,缺乏溝通,難免產生誤會,時間一長就越積越深。
后來因為給孩子看病的費用問題上,倆人發生了爭執,婆媳大吵了一架,按理說有人從中勸解一下,矛盾也就化解了。可大女兒的母親忍不住了,帶著妹子妹夫三個人找親家母去談判,沒說幾句就談崩了,她指著親家母的鼻子讓她滾,親家母怎么能咽下這口氣,連夜坐車回老家去了。
這一下捅了馬蜂窩,親家母回家以后再不來了,并堅決要求兒子離婚。
倆人的關系算是徹底鬧僵了,因為離婚的事還起訴到了法院,最后兒子的撫養權判給了女方,男方按時拿撫養費,不過他們之前在我們市里首付了一套房子,女方要把男方出的一部分首付款還給男方。
結婚不到兩年,大女兒就離婚了,多出來一個兒子,一套需要月月還款的房子,和一本離婚證書。
她母親卻不這么認為,女兒的婚姻她開始就不看好,離了離了,也沒什么可惜的,大不了以后再找就是了,這樣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留戀。
很快幾年時間過去,外孫都快幼兒園畢業了,女兒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恐怕以后就更難了。
說完了大女兒再來說說二女兒,二女兒條件比較好,是一家三甲醫院的醫生,在省會城市上班,雖然身材樣貌也一般,但比老大要好的多。
聽她母親講,當初別人給介紹的對象老多了,她都沒看上眼。有一回女兒下了夜班,臉都沒顧上洗,就去和一個相親對象見面。沒想到對方一眼就相中她了。
我們都聽出來她的炫耀之意,不過也沒人較真, 她二女兒也的確有值得驕傲的資本。
可能是忙,也或者是眼光高,二女兒結婚的時候也過了30歲,不過找的對象不錯,家是省會的,經濟條件比較優越。
二女兒結婚以后也生了一個兒子,因為離得遠,不太清楚她的情況,只是聽說過得還不錯。
沒想到一年前傳出她援非的消息,當時還挺詫異,覺得她怎么會撇下老公和孩子跑去那么遙遠和艱苦的地方。
后來才知道她也離婚了,聽小道消息說,是她和婆家人不和,過不下去離了,兒子同樣是她撫養。
一連兩個女兒離了婚。村里人都議論開了,有愛八卦的婦女就把她家里的事都摟出來了。
原來這個阿姨性格比較強勢,自打結婚進了門,家里就是她當家,當初沒少了和婆婆干仗,氣得她婆婆拿她一點辦法都沒有。
她丈夫當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官,村里人自然不愿意招惹她。她更是一點虧不吃,遇事沒理也要占三分。
兩個女兒的婚姻事,她沒少了操心,也沒少了干預。按說父母操心兒女是很正常的事情,可過分的干預往往適得其反,不但沒幫上忙,反而把女兒們的婚姻都拆散了。
夫妻之間有矛盾和摩擦也很正常,就像牙有時候還會咬住舌頭一樣,凡事哪有那么絕對和完美,這時候不去壓制調解,反倒認為女兒吃了虧,替女兒出頭,只會激化矛盾,到最后鬧得一發不可收拾,沒有了挽回的余地。
兩個女兒各自離婚以后,帶過來的兩個外孫再加上家里的兩個孫子,忙的她是焦頭爛額,心情也是煩躁不堪。
這時候就要說說她兒子的婚姻了,兒子比較爭氣,沒受母親的影響,早早地結了婚,他成了年齡最小反而結婚最早的人。
兒媳婦一連生了兩個兒子,她自然要幫著帶,倆人的性格都比較強勢,在一起生活是互相看對方不順眼,因為一些生活瑣事爭吵不斷,搞得家里烏煙瘴氣,他兒子夾在中間也是左右為難。
每次吵架,兒子都去哄媳婦,她看在眼里怒在心頭,心里恨他娶了媳婦忘了娘,嘴上也不閑著,罵了他個狗血淋頭。
后來不解氣,她就給兒子下了最后通牒,要他趕緊離婚,她出100000給再找一個,不離婚,就不認這兒子,更不管她倆孩子。
兒子思前想后沒聽她娘的話,這媳婦再不好,也為自己生倆孩子,沒功勞也有苦勞,再說他倆感情上沒問題,干嘛要離婚。
既然兒子不聽話,那她也不客氣了,使出了殺手锏,要他們一家搬出去住,這房子當初可是他們老兩口買的。
兒媳婦不干了,搬出去???當初結婚的時候可不是這樣說的,說好了買車買房,再說這房子也不是啥高檔小區,連個電梯都沒有,天天上下樓,累得腰酸腿疼的,還得照顧倆孩子,現在受這么大氣怎么會愿意?
就是離婚這房子也得留下!兒媳婦忍不住發飆了,也來了一個二選一,要么她走,要么婆婆走,要她丈夫選一個。
兒子已經打定主意,肯定不會離婚,最后只能讓老娘回家去了,這可把阿姨氣瘋了,可氣歸氣,畢竟兒子是親生的,以后還要指望他來養老,不能像對付別人一樣來對付他,只能生生咽下了這口氣。
說了這么多就是想說明一點,原生家庭對子女的婚姻影響很大。從小的成長環境,家庭教育灌輸的思想,還有就是父母婚姻融洽與否都可以影響到子女的擇偶標準以及以后的夫妻生活模式。
健康的原生家庭,子女自信陽光,對未來充滿了希望,渴望走進婚姻的殿堂,結婚以后懂得經營婚姻,不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擾,能把日子過得越來越好,即使婚姻中出現了危機,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化險為夷,即使婚姻破裂,也不會喪失對生活的信心。
相反的,在一個糟糕的原生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往往比較敏感多疑,內心也比較自卑,如果這個家庭的父母經常因為一些瑣事爭吵,或者是一方比較強勢,再或者是存在家暴行為,對孩子的成長就極為不利。他們長大以后對婚姻沒有向往,甚至存在恐懼心理,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恐婚”。
存在這種情況的人很難克服內心的恐懼走進婚姻的殿堂,即使結婚,也不懂得經營,很可能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婚姻的破裂。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很多離婚的夫妻雙方或者一方都有一個悲慘的童年,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或者是在惡劣的家庭環境中成長起來,對他們成年以后的生活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父母的過分干預也是子女離婚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像我在前文提到的那樣,母親強勢介于子女的婚姻,看似是為子女好,為子女出氣,實則是害了他們。
古語云:兒孫自有兒孫福,莫為兒孫做馬牛,當父母的要懂得在適當的時候放手,總想什么事都管,什么心都操,累的是自己,結果也往往會適得其反。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日常生活接觸什么樣的人,交什么樣的朋友,時間長了自己也會變成那樣的人。一個人的親姐妹離婚了,身邊的朋友也離婚了,受他們的影響,自己也大概率會離婚,這樣的事情是有大量的實例可以來驗證的,所以自己的選擇很重要,盡量遠離那些離了婚,并充滿負能量的人,不然早晚會被帶到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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