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現象比比皆是,由于當事人涉世未深,甚至沒有形成很好的人生觀,價值觀,同居僅僅只是為了享樂,滿足自己的占有欲,大多并非奔婚姻去的,以至于稍有不是就分道揚鑣,難免給某一方造成心靈以及身體傷害,更有甚者,給有的當事人造成一輩子的噩夢,鑒于此種亂象,為保護非婚同居者的合法權益,我認為入法迫在眉睫。
一,同事的姑娘長的身材高挑、眉清目秀,剛入大學不久,便和一個男同學同居了,中間墮了兩次胎,學習成績一落千丈,期間分分合合四年的時間很快過去了,男同學順利的考了研,姑娘則是勉強畢業。眼見兩人落差一點點在加大,男同學提出分手,姑娘以死相逼無果,更悲催的是姑娘由于幾次墮胎,醫生診斷結果姑娘今后不會再懷孕。
二,前幾年剛大學畢業分配到單位的十幾個學生,其中的一對戀愛并且生活在一起。男的家境殷實,女的外表靚麗。兩人出雙入對很是博人眼球,同事羨慕不已……只是好景不長,半年多的時間兩人便鬧開了分手游戲,真可謂圍城外的人永遠看不懂圍城里的貓膩。女的指責男的小心眼,男的說女的水性楊花,花錢大手大腳,兩人最后不歡而散。但路人大多在非議女方,據知情人透露兩人同居期間,女方不安分,頻頻和其他男生約會,而且花了男的幾十萬塊錢。
上文舉了兩個典型的,非婚同居造成的惡果,在我看來非婚同居入法勢在必行。
那么非婚同居入法,會給社會現狀造成影響嗎?我的答案是不會的。
首先入不入法,大量的非婚同居現象,以及因此出現的不良后果,這一不爭的事實,是無法改變的。
其次是非婚同居有了法律責任、約束、保護,當事者的任性,有恃無恐會大大收斂。
我們說人的受教育程度不同,三觀形成迥異,自律能力天壤之別,如果適時的以法律規范自己的行為,是否能讓那些常常游走于法律邊緣的人,及時的懸崖勒馬,不會越雷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