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過渡期結束后,退休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發會有些什么變化嗎?
2024年就結束了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十年過渡期。大家都知道,由于90年代企業養老金制度改革,改革后的參保人員必須每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用,一部分由單位繳納,一部分由個人繳費。而且企業職工退休待遇由過去的退休工資改為退休養老金,并且由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指數高低來計算養老金。那么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前退休的人員。20年間仍然采用退前工資加各類津補貼按比例計算的方法發放退休工資。二十年來改革開放讓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出現了十幾倍的上漲,所以事業老人退休工資,比企業中人同類人員同時退休,以視同年限、視同指數、加上實繳年限實繳指數,用企業養老金公式計算的養老金,多出了2倍之差距,特別是下崗職工差距更大。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也實行了與企業的養老金并軌改革,開始實行了繳費制度和養老金發放實行企業類似的公式計算。如果完全照搬企業公式和計算規則,勢必會造成與企退中人一樣的養老金計算結果,造成事業中人與事業老人巨大的養老金差距。怎么辦?針對事業中人遲企業20年改革的現實,視同年限多20年特點,只有把視同指數進行提高,企業視同指數大部分地區統一規定為1,把它確定高于1,并把過渡性養老金中指數由平均指數改為視同指數,就能提高過渡性養老金了。為了適應老人職級高,退休金高的現實,制定了以職級定視同指數的方法,這樣不能不說相對企業是一大進步,如:同為高級職稱事業視同指數在企業同類人基礎上可提高一倍。加上視同年限多企業20年,故過渡性養老金是企業同類人員5~10倍,由于視同指數的提高平均指數也隨之提高,使基礎養老金也有了提高。盡管這樣使事業中人養老金相對企業中有了提高。但是由于實繳年限很少,即使實繳指數再高,個人賬戶金額不夠多,個人帳戶養老金也不多,養老金總額與老人退休金相比還是存在一定差距。2015年3日27日國務院以國辦發〔2015〕18號發文,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下達后,事業中人養老金又多了一項年金帳戶養老金,其繳費金額相當于多一個個人帳戶資金,是由政府出資財政撥款的,并且多半個個人帳戶的資金由個人承擔,一并進入年金帳戶,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同樣的計算方法,在養老金中一并計發。這樣一來,這種事業中人養老金計算方法統稱為事業中人養老金計算新辦法。事業中人新辦法計算結果,不僅解決了因同企業計算辦法相同使養老金太低的問題,而且使大部分事業中人養老金超過了同工齡同級別事業老人退休金。這又怎么辦?因此又制定了十年過渡期,新辦法老辦法都算,以老辦法計算額為基礎加上新老辦法差額,按退休年份制定增發比例的方法,增加發放。即人們說的補差,實行二次發放。這樣一來,十年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相鄰兩年退休差距就變小了。即相鄰兩年退休只有新老辦法差額10%的差距,比如說相鄰兩年退休,新辦法計算與老辦法計算,新辦法多老辦法計算出現2000元的差距,因用差距10%增發那么養老金差距變成了200元,這樣逐年過渡,過渡期完了后與沒有過渡之前不就又形成了2000元差距嗎?這沒關系,只要慢慢過渡讓人好接受就行了。其實這只是一個比喻,由于社平的增長十年前后的計算值會超過這個差距,又因退休早的每年雖有養老金調整沖抵,但調整額度趕不上社平增長加上新老辦法本身差距。因此其退休時年相差大的,后者養老金肯定還會多很多。2024年后取消了過渡增發,完全用新辦法計算養老金,雖然相鄰兩年退休養老金始終相差不大,但退休年限相差長的差別就大了。
這就是我對十年過渡期結束后,退休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發會有些什么變化的全面敘述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