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彩禮我是持反對態度的,首先聲明,我有兒有女。我女兒已結婚十來年了,兒子正在讀大學。當年女兒先擇了女婿,雖然我也不贊成,但是我不極力反對。從幾十年的經驗來看,父母千萬不要干涉子女的婚姻,更不能獅子大張口要彩禮,那就是在給自己找仇人的。如果父母當家給子女定終身,不管你是為她為他為自己,她丶他那過的好還好說,一旦過的不好,會恨你怨你一輩子。讓她們自己做決定,好壞不會怨咱。至于彩禮,讓姑娘自已說,盡量點到為止,以后幾十年要過日子的,首先要有過好日子的打算和決心,而不是防離婚的打算,怕被離婚,沒自信,還是先不結婚,覺得對方是真心實意愛自己要結婚再做決定。既然決定結婚,開弓沒有回頭箭,就別把男方要的勒緊肚帶,對誰都沒有好處。更何況再去借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