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民政部門工作,簡單回復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要說的是:低保戶家庭參加的醫療保險肯定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由于參保對象為沒有固定工作崗位、沒有固定收入的城鄉居民,每年一次的參保金個人繳費金額比較低,從根本上決定了其醫療保障水平相對較低。
其次,現行城鄉居民醫療費用的報銷,總體上有三個層次,依次序分別為: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大病保險的報銷、醫療救助的報銷,老百姓通常分別稱為第一次報銷、第二次報銷、第三次報銷。要說明的是: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和大病保險的報銷,對于所有的參保人(當然包括醫療救助對象)都按照統一的政策公平對待,一視同仁,不存在任何差別。另外,由于患大病的人數相對較少,大多數人經過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之后,剩余自付金額已經比較小,可以進入大病保險報銷的病人大為減少,符合政策規定可以進入醫療救助報銷的人就非常少了。也就是說:從第一次報銷到第三次報銷,其人數是梯次大比例減小的。尤其要強調的是:所有的報銷措施,都以治療費用的具體數額為基本依據,剩余自付金額小,自然不能享受下一階段的報銷。不是醫療救助對象的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只允許進行第一次報銷和第二次報銷。醫療救助對象才可以進行第三次報銷。
再次,醫療救助(俗稱大病救助或大病補償)的救助對象,分別為特困人員、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還可以擴展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定群體。由于醫療救助的具體對象由省級、地級市政府研究決定,各地區差別很大,造成不同的地區的醫療救助對象是不一致的。但無論怎么說:特困人員、低保戶是醫療救助的重點救助對象;只要列入到醫療救助對象范圍,就可以對經過第一次報銷、第二次報銷之后的余額,進行第三次報銷。一般情況下,特困人員100%報銷,低保戶依低保金的不同類別按不同的比例報銷。
另外,醫療救助對象還有一個特殊待遇:由政府使用醫療救助資金為救助對象代繳全部或部分的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金。一般來說,特困人員全額代繳,其他人員定額代繳。當然,在財政狀況比較好的地方,也有所有救助對象的參保金都由政府代繳的情況。
最后,低保戶得了大病有沒有救助?在現行政策框架下,包括低保戶在內的所有城鄉居民的醫療費用報銷,都必須按照城鄉居民醫保本身的報銷、大病保險的報銷的次序去解決。低保戶做為經濟困難群體,在經過兩次報銷之后自付部分的余額較大,符合醫療救助政策的起付線要求時,就可以享受醫療救助的第三次報銷待遇。這本身就是醫療救助對象的特殊救助。也就是說:低保戶得了大病,特殊的待遇就是醫療救助:即可以由政府資助參保,又可以直接報銷剩余的醫療費用。
除此之外,低保戶得了大病,如果符合相關政策規定,還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臨時救助。這就低保戶可以享受的醫療費用報銷的所有內容。
要強調的是:關于第一次報銷、第二次報銷、第三次報銷的劃分,只是為了說清楚不同政策的具體內容。在病人出院時,會按病人的不同身份,通過一站式結算的方式,直接一次報銷完畢所有可以報銷的費用,病人只需要支付自付部分的費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