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女人,確實不要遠嫁!可是這句感悟都是在結婚遠嫁后,嘗盡了生活的無奈與委屈,才徹徹底底地明白。
前同事A,東北遠嫁山東,在山東上學工作生活,然后在單位里找的對象,本地人。婚后也過得紅火,一兒一女,工作出色,婆家拆遷,房子若干。是我們這一群里過得相對不錯的。
誰知,前不久離婚了,丈夫在外尋了小三,拆遷費給她買了房子,育有一女兩歲有余。A給過機會,奈何小三如何肯放手,最終只能分道揚鑣。
A孤身一人在此,無親人可托付,無家眷可相幫,能怎么辦呢?家里人那么遠,有心無力啊!遠嫁之苦啊!
未來的路還很長,還有孩子要養育,回娘家生存是不可能了,只能繼續在這個城市里過下去。生活的不易只能自己去奮斗了。
我不是遠嫁,在從小長大的城市里生活,在娘家附近。但婆家卻是外地,當你有孩子以后,才明白兩頭老人住得近是多么幸福的事,不管什么事互相都可以搭把手。不管是幫你帶把孩子,還是老人有事你出力操心什么的,還是要離得近!
等我兒子長大找對象,我希望他不找外地的,就在本市里找,他需要我時,我即可就到。我需要他時,他抬腿就來。沒有距離產生的各種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