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立國后,從心里是不愿意打仗的。
草原上的韃靼跟瓦剌呢,只要能獲得日常所需的漢地農業手工業產品,其實也不想打仗。站在事后諸葛亮的角度看,明朝開放通商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化干戈為玉帛,實現彼此得利的“雙贏”。
只不過,這個想法又的確是以今推古的“一廂情愿”,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不籍外夷貨物以通有無”這話雖然是清朝的乾隆帝對英國人說的,用來形容明代皇帝們的心態同樣恰如其分。
對于高高在上的“天朝”來說,與外部世界的貿易至少在名義上是不需要的,因為明朝不需要“夷虜”的任何東西。反過來,而“夷虜”卻不可避免地總是需要明朝的物產。
為了“懷柔遠人”,朝廷有時會讓“化外之民”如愿以償。但這樣做的前提是不可動搖的:后者必須首先加入“朝貢體系”才行。而明代的朝貢體系則建立在統治者的“天下觀”之上。
這個“天下觀”用朱元璋的話描述,就是“自古帝王臨御天下,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因此,“朝貢體制”的核心就是朝貢者接受明朝的冊封,承認大明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
無論當時游牧民族的內心是否情愿,游牧經濟的特性決定了他們在經濟上必須依賴明朝。在無情的經濟壓力驅使下,永樂初年,“兀良哈三衛”繼洪武年間之后再次接受了明廷的都督等封號,繼續與明廷保持朝貢關系。
接下來,瓦剌的三位首領也分別被明封為順寧王、賢義王、安樂王,從此“通貢不絕”。如果再以韃靼權臣阿魯臺在永樂十一年(1413)獲封和寧王為標志的話,東西蒙古的實際最高掌權者先后向明朝表示名義上的臣服,標志蒙古各部全面加入了“朝貢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