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考慮問題比較開闊的人,也支持黃昏戀。一方喪偶了,孩子們也長大成人了,更感到孤獨寂寞,孩子們再孝順,也無法彌補老人的寂寞空虛冷,男女50或60歲,如果遇到真心喜歡的,或者真心喜歡你的,兩個人組建一個家庭還是可以的,老來伴兒,老來伴兒,老了還是有個老伴兒好,就說孩子們都比較孝順,不缺吃不缺喝的,零花錢也不斷,這些都不能代替陪伴,真心為老人著想的孩子們,不會強迫老人再找老伴兒,強力阻止找老伴兒的孩子自然是自私自利的。如果年齡到了70或80歲了,真沒必要再找老伴兒了,這讓孩子們很尷尬的,80歲的人了,有一天沒一天的,真沒必要再折騰了,中國還是一個講究風俗的民族,感情好的夫妻,人活著是夫妻,死了要合葬,要是娶了或嫁了,到時候死了,孩子們無法接受死后再回來,這就無法實現死后陪葬原配了,到時候孩子們也為難,70或80歲了,就跟著孩子們好好安度晚年吧,黃昏戀適度可以,不要過度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