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上遇到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不作為,監理提出問題要求整改,項目經理無動于衷,吊兒郎當。監理單位可以要求施工單位更換項目經理的。曾在北京一個工程,監理單位要求施工單位調換了兩個項目經理,第三個項目經理仍不滿意,又提出了更換,施工單位的書記進住現場說情,并協助工作,看在工程接近結束了,第三個項目經理才沒有調換。
近十多年來,其他地方的工程,監理還行使不了這個權利,由于業主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的特殊關系進一步增強,莫說項目經理不咋地,就是施工員再差勁,業主也不予以更換,他好,你好,大家好,共同做和諧工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