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保法》公司應該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公司的法定義務。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公司為了節約成本,就是不為員工繳納,員工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維權成本又很高,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有意愿自己交,我認為是一個明智之舉。
第一,員工選擇自己交的類型。
一般員工自己交,相當于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來辦理,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每月按照5000元工資來計算,養老保險20%,醫療保險8%的比例計算,每年大約在1680元左右,如果按照社平工資,你計算的1400元左右應該是差不多的。
第二,自己對自己負責,應該是合適的。
公司不交自己交,這也是為了今后養老和就醫作打算。每年1000多元錢的費用,從哪里都能節約出來。如果公司不交,自己耽誤的不僅是青春和時間成本,更重要的是耽誤今后養老金的收入計算,損失也是非常大。
第三,保留證據,作為今后維權的依據。
所有自己繳費的單據、銀行代扣代繳憑證、在公司的工資條,銀行流水、考勤記錄等,都是自己今后維權的額基本證據,最好自己建個小小資料庫。
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公司,隨著征收部門的變更,以后肯定要必須繳納的,這是形勢發展的大趨勢。今后如果有維權的那一天,自己有準備、有證據,對自己是非常有利的。
總之,我個人是贊同你目前這種做法,公司不交,現自己交,免得耽誤了自己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