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案后網絡詐騙犯能抓到嗎
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不管他在哪個角落,直接去抓就可以了。很多朋友會這樣去想,這樣去理解。但是他們永遠都不會想到,我們的警方活動范圍僅限于境內。境外的話需要層層上報,取得上級部門的同意,還有國家外交層面對詐騙分子所在國度主權國家進行協調,這樣的話才有可能過去抓人。如果協調不來,其他國家不答應的話,那可能就真的很難去抓到詐騙犯,所以說抓不到人。不管如何,你只要是報警了。可能在不遠的一天,就會把人給抓住的。網絡詐騙復雜且難以追溯源頭找到詐騙者,犯罪分子采用各種手段躲避警方的追捕,并且一般受害者難以提供足夠的證據幫助破案。同時在和銀行合作時候也會遇到種種阻礙。綜上所述,破案幾率不是很大,但是警方肯定會竭盡全力去破案,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二、什么是網絡詐騙
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網絡詐騙與一般詐騙的主要區別在于網絡詐騙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沒有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便不是網絡詐騙。應確保電腦防火墻、防毒軟體等維持最新更新狀態,以防各類病毒或木馬侵入。在線進行大額度交易前,最好先查查電腦是否中毒。
三、立案標準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3、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并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4、數額較小,沒有達到2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