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律微言,關注我,有問必答,無償普法!明確回答你:
1.父母與成年的子女在民事上,都是獨立的個體,因此,獨立承擔債權債務關系;
2.拋開道德,只談法律,父母的債務,子女沒有義務還,同理,子女的債務,父母沒有義務還;
3.既然都是獨立的民事個體,法院不會因為父母的債務,凍結子女的銀行卡來還債;
4.如果哪家法院這樣做了,作為成年子女可以提出執行異議或者案外人異議;
5.在特殊情況下,法院是可以凍結子女的銀行卡的。這個特殊情況,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其一,父母以自己的名義借債;
其二,父母借的債,無償轉給了子女;
其三,父母沒有任何財產償還債務。
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才有可能凍結子女的銀行卡。但是也只是在債務的限額范圍內凍結,不會凍結子女的所有財產。
下面法律微言闡述一下,為什么在法律上不支持父債子償?
按照我們傳統的倫理關鍵,家庭成員之間,要相互扶持,當家庭成員之一出現欠債了,作為最親密的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甚至是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有道德上的義務幫助家庭成員還錢。但是法律上并沒有采取這種帶有連帶性質的道德規則。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
其一,法律設立民事獨立個體的目的,就是為了理清每一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人的民事責任和民事義務,除了債權債務,還有人身關系等諸多復雜的關系,因此,為了權責明確,必須將已有的社會關系割裂開來;
其二,法律跟道德追求的價值是不一樣的,法律追求的是社會安然有序,因此法律規定的各種條文,是一個人在社會生活中都應該遵守的最低行為準則,而道德是規定一個人的最高行為準則。因此一些道德義務,無法被納入到法律調整的范圍內;
其三,父母與成年子女獨立承擔責任,更加有利于社會的整體效率,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家庭出了一個敗家子,難不成讓家庭所有成員都要為這個敗家子的個人行為承擔責任?
所以,法律沒有將父債子還納入到義務之中。但是如果父母自愿替子女還債,或者子女自愿替父母還債,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因為這是自愿行為,法無禁止即可為。
我是法律微言,持續創作法律領域,關注我,留言或者私信,有問必答,無償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