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斗機的設計和制造,屬于現代工業當中的頂尖領域。冷戰時代至今,獨立設計并制造過戰斗機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蘇聯/俄羅斯、中國、法國、英國、德國、日本、瑞典、以色列、印度、加拿大、與別國聯合設計制造過戰斗機的國家包括意大利、西班牙、羅馬尼亞、前南斯拉夫、韓國,有過設計經驗但未投入實際工程發展的國家包括巴西、阿根廷,有過戰斗機組裝生產經驗的國家包括土耳其、伊朗、朝鮮、巴基斯坦、南非。從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戰斗機生產能力,不難看出可獨立研發生產戰斗機的國家多屬于具有深厚科技和工業基礎的國家(冷戰時代后新出現的能夠獨立研發戰斗機的國家只有中國、以色列和印度),而能聯合設計生產或組裝生產戰斗機的國家也都有一定的重工業基礎。越南傳統上沒有任何航空工業基礎,建國以后也沒有在重工業領域有什么發展,因此越南不具備任何的戰斗機制造能力。
實際上,越南別說“造”戰斗機,連“修”戰斗機都十分困難。越南在統一后曾接收了原南越空軍大批的美制戰斗機,特別是F-5戰斗機在當時算是性能堪用的機型。然而短短不到十年之后,越南的F-5就因缺乏零件而全部停飛。
相比之下,同一時期伊朗的F-5也因伊斯蘭革命后美伊關系惡化而難以獲得原廠零件,但伊朗依靠自身的航空工業基礎,不但將F-5維護運用至今,而且還嘗試在其基礎上改進出“雷電”戰斗機,從這個對比不難看出越南在航空工業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