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有兩個誤區。
一、約翰·雷義是飛機制造商空中客車(AIR.PA)的銷售總監,不得不說這個人非常有能力,極大的提高的空客的飛機銷售業績,但是一年3600億元人民幣的銷售業績其實是空客整個公司的,不是約翰·雷義個人的。
二,空客賣的是飛機,營收當然大。但是騰訊、阿里這些互聯網科技公司是不靠營收來證明自己地位,靠的是利潤。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用比你少的員工,比你還低的營收,創造比你高的利潤才是科技公司的價值所在。科技公司之間相互比較比得是人均利潤。所以用空客的營收去對比騰訊和阿里的營收,當然是空客高,但是不能作為例證說明什么。
例如2016年,空客營業收入是4864.94億元人民幣,是阿里和騰訊的3倍以上。但是空客的凈利潤遠遠低于阿里和騰訊。2016年空客的凈利潤是72.7億元人民幣,阿里巴巴凈利潤436.75億元,騰訊凈利潤410.95億元,分別是空客的約6倍和5.65倍。
現在世界上市值排名前十的公司,一度8家是包括阿里和騰訊在內的互聯網科技型企業,可見投資者更認可阿里和騰訊這類企業。
而且,空客營收和凈利潤同樣低于競爭對手波音公司,說空客曾經長期壓制波音,不免是對約翰·雷義的溢美之詞。
波音公司2016年營業收入6560.39億元人民幣,是空客的1.35倍。近十年,空客的營業收入從來沒有超過波音。
2016年波音公司凈利潤339.57億元,是空客的4.67倍。而在過去五年,波音公司的凈利潤也常年高于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