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可以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既然交警和法院都依法判定對方全責,那你肯定能要求賠錢的。
如題所述,你在路上被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在這場事故中你的愛車遭到損壞。本次交通事故,經交警判定為對方全責。因此,你的愛車的有關損失,當然應當由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了。但是,對方也許只購買了交強險而沒有購買商業三者險,所以保險限額不夠賠償你的財產損失。而對方又是個蠻不講理的吝嗇鬼,拒不支付你的修車費用。
于是,你一怒之下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法院經過審理,也采納了交警判定的責任劃分,即對方承擔全部責任。因此,法院依法判決對方賠償你的全部損失。但是,法院判決生效以后,對方仍然拒不履行賠償義務。這時候,你該如何應對呢?
既然法院都已經做出生效判決,認定對方承擔全責并要賠償你的損失。那么,如果對方仍不履行賠償義務,你可以拿著生效的判決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受理以后,會依法調查對方的個人財產,如果他有銀行存款,則會直接扣劃相應價款到你的賬戶。如果他沒有銀行存款而有其他動產、不動產,則會視情況予以查封并拍賣、變賣,然后將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清償你的損失。
應該不用擔心他沒有財產,畢竟好歹他還有一輛車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