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把辦公學校當企業進行涉稅稽查,這釋放的信號我認為并沒有特別之處,這只是一個例行檢查。
1.學校也有需要交稅的地方。
老師領取工資需要繳納工資個人所得稅,學校有其他應稅經營也需要按規定交稅。
2.稅務局對學校進行涉稅檢查估計是有原因的。
稅務局對學校進行涉稅檢查不會沒有原因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你認為呢?
3.稅務局不會隨意到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檢查的,是有規定程序的。
稅務局檢查一般有這幾種情況:一是有人舉報,需要檢查;二是上邊安排的行業專項檢查;三是按隨機檢查辦法抽取到的檢查;四是協查,也就是外地市的涉稅案件牽涉到的檢查。等等吧。總之,稅務局不會隨意檢查,如果檢查你是一定有原因的。
4.稅務稽查的重點是大案、要案。
近幾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針對中小微企業的優惠。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征額由20萬,上升到了50萬。個體免征額由每月2萬上升到了3萬。那么稽查查重點也轉向到了,對重點大案、要案的稽查。但盡管重點是大案、要案,也沒有排除對惡意偷稅逃稅的小案件稽查,這類案件不論大小,也有可能會成為稽查對象。
5.該學校被確定為稽查對象,那么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存在少繳稅收的情況?
如果是這樣,建議學校認真反思一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稅不存在例外,依法辦事,依法交稅才是正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