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4歲,癌齡五年半,2016年10月轉移后就是晚期,但一直都有在工作,平時接主持,工作很靈性,時間很自由,就是賺的錢不多。我覺得除非是真的起不來了,要不還是可以適當的工作的,因為癌癥是個慢性的,長期需要治療,花費太大啦,像我,癌后離異,帶著個女兒,媽媽幫我帶,我們租著個房子,我媽是農民,沒退休金啥的,全靠我,我每個月藥錢大概是一萬(拿錢買命),房租500,生活費加水電1500,女兒讀書一學期費用大概5000,跳舞班一年2000,口才班一年1500,這些全是錢,所以,如果不工作,我們連飯錢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