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日本兵被美軍抓住后,為何不準穿衣服?(關注葛大小姐,天天歷史故事!)
眾所周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作為法西斯帝國的日本,率先發動了侵華戰爭,在我中華大地上燒殺搶掠淫,無惡不作。后因資源供給不足等問題,把戰火轉移到其他國家,并于1941年12月7日清晨,偷襲珍珠港,突然襲擊美國海軍太平洋艦隊在夏威夷基地珍珠港以及美國陸軍和海軍在瓦胡島上的飛機場,太平洋戰爭由此爆發。這次襲擊最終將美國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戰。雖然日本剛開始打美國一個措手不及,占據了優勢,但由于兩軍實力懸殊太大,以至于后來日軍損失慘重,落荒而逃,但在戰斗中,每當美軍抓到日軍俘虜后,強令他們脫光衣服,這到底是為什么呢?
1、兇殘的日軍虐待殘殺美軍戰俘,美軍不準日軍戰俘穿衣服。
我們知道,二戰時國際上簽署了《日內瓦公約》,規定戰場上是不能屠殺戰俘的,對待戰俘都是要抓捕審判之后,才能根據情況處置。但是日本軍隊兇殘無比,根本就不遵守這個公約,不但殘殺各國戰俘,而且還殺害手無寸鐵的老百姓。比如,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日軍攻占南京后,在南京城內外槍殺刀刺了數萬名放下武器投降的國軍,還殺害了數十萬手無寸鐵的貧民。
對待美軍戰俘,日本軍隊也是毫不留情,在菲律賓戰役中,有將近10萬走投無路的美菲聯軍向日軍第14軍繳槍投降,被解押到100公里外的戰俘營,一路上不僅無水缺糧,被槍殺、刀刺、餓死4萬人。加之以前日軍不宣而戰,偷襲了美海軍在夏威夷的珍珠港,造成太平洋艦隊損失慘重,數千美海軍死亡。
1944年,美軍和日軍太平洋海域的戰斗中,日軍節節敗退,傷亡慘重。他們對美國人,尤其是美軍飛行員非常仇恨。有一次打落了一隊美軍轟炸機,俘虜了九名美軍飛行員。兇殘的日軍對他們九個人一頓毒打后,施以各種酷刑,有4名美國飛行員被活活折磨而死,而剩下的5人被日軍一個接一個的去除了肝臟,切下了他們腿部的肉,做成食物給吃掉了。
據當時一個叫寺木的日軍隨軍醫生在法庭上講,日軍不會一下就將飛行員都殺死,他們會將飛行員關起來,想吃人肉時就殺一個人來吃。他們不但吃軍人,就連老百姓也不放過。在中國的時候,還吃過一個3歲小女孩的肉。他還說,在二戰時,日軍還把人的肝臟當做補品,想以此提高日軍士兵的身體素質。
由于日軍對美軍戰俘的殘暴行徑,使美軍內外與論一致認為日本軍人卑劣野蠻,都是非文明人,不值得同情,當時美國海軍有一位將軍曾說了一句非常經典的話,“士兵們!你們要殺日本士兵,而且要殺更多的日本士兵!”因此美軍對日軍非常的憎恨。最終,在殘酷的太平洋奪島戰役中,由于兵力武力差距太大,日軍終歸被美軍大量殲滅。美軍對日軍戰俘也毫不客氣,畢竟他們的親人很可能就死于日軍之手。隨著戰場節節勝利,美軍俘虜日軍后從不心慈手軟,打罵是常態,不準穿衣服,讓日軍赤裸裸地干活。
2、美軍為什么讓日軍戰俘脫光衣服?
一是避免被日軍戰俘同歸于盡。我們知道,一般士兵都是“祈戰生”,出去作戰了,不管是家人還是自己,都盼望著能夠平安歸來。但二戰時的日本,是軍國主義和武士道精神盛行,再加上日本根深蒂固的皇權思想,由于長時間被天皇制洗腦,盲目信任日本天皇,以效忠天皇為榮。再加上飽受武士道精神的灌輸,在日本軍營中盛行“祈戰死”的信念,日軍官兵以戰死為榮,家人們也會因此感到莫大的榮幸。因此寧可選擇自殺也不愿投降,所以他們的血液里面充滿了暴力、血腥、冷血等。
在走投無路時,不少日本兵會選擇詐降,他們身上綁滿炸藥或藏帶兇器,在美國兵放松警惕的時候,他們會掏出手槍或者匕首或者手雷,竭盡一切所能的殺傷對手或同歸于盡。有的日軍負傷者,當美軍出于人道去救治時,他們抱住醫務兵拉響手榴彈同歸于盡等。有了這樣的前車之鑒,出于安全考慮,美軍一旦遇到投降的日軍都會要求他們脫光衣服,舉起雙手走來,美軍才會確定是真正投降,否則直接擊斃他們。
二是為了羞辱日軍。雖然日軍不遵守《日內瓦公約》,但美軍卻要遵守,而美軍將日軍衣服扒光,既可對其羞辱,也不算違反規定。于是美軍為了出惡氣,故意不讓日軍戰俘穿衣服,而是脫光他們以達到羞辱的目的。我們知道,日本人曾被稱為倭寇,他們身材矮小,形象猥瑣。脫完衣服之后宛如一個動物一樣,不但可以解悶,還能看到他們脫完衣服的丑態,而日本人從小受武士道精神的影響,自尊心極強,脫衣服這一行為嚴重踐踏了他們的自尊,這赤裸裸的羞辱,簡直比被殺死還要難受。這樣做不僅打擊了他們的武士道精神,更是降低他們暴起傷人的概率。不管多么囂張的日軍戰俘,只要被脫光衣服,用不了多久他們便會屈服,表現的十分聽話。
三是為了避免被日軍傳播傳染病。當時美軍和日軍的交戰場地是太平洋地區,因為是熱帶叢林地區,各種細菌、微生物繁多。再加上美軍強大的火力壓制,日軍如同耗子一樣在地下隧道中躲藏,并且日軍后期幾乎失去了補給,日軍士兵餓的吃老鼠、蟲子等東西。他們身上寄存了太多寄生蟲和細菌,很多都有痢疾等傳染性疾病,如果直接關押他們進入戰俘營,很有可能引發瘟疫。稍有不慎就得“全軍覆沒”。脫光衣服也是軍醫的命令,為了讓他們能夠沖洗干凈身上攜帶的病毒,從而降低危險性。美軍出于這樣的考慮才要求他們將衣服脫光。
四是日本人本來就有赤身的風俗習慣。我們現在在電視上、雜志上都能看到這樣的場景,日本男人只用一塊遮羞布做內褲,加之太平洋地區炎熱,日軍補給供應不上,日軍已經習慣了赤身,美軍抓到他們時,他們身上本來就只有一根布條,這也是被傳說脫光衣服的原因了,其實日軍本來穿的就少。
五是強令日軍俘虜脫光衣服,能夠徹底擊毀日軍的斗志,瓦解他們抵抗的意志。我們知道,人一般是缺什么補什么。當時日本士兵身材矮小,體質孱弱,天性怯懦。但日本人天性孱弱,后天就想方設法讓自己表現得強大,于是發明了所謂“武士道”,用各項變態的規定,讓日本人變得對死亡麻木甚至崇尚期待。日本人所表現出來的與其說是“勇敢”,不如說是赤裸裸的癲狂。
日本人為了從心理上暗示自己“英勇”“強悍”,需要用各種形式的禮儀、服飾或舉動,來給自己強烈的刺激和心理暗示。所以,日本人非常注重“排場”、“禮儀”、“儀容”等外在形式,比如日本人在頭上扎個白布條,嘴里喊口號,就是心理暗示的一種。同樣如此,對日本軍人來說,軍服天然具有這種心理暗示作用,所以脫掉軍服,就會減弱甚至消除這種心理暗示。因此,為了徹底擊毀日軍的斗志,瓦解其意志,美軍就強迫日軍戰俘脫掉軍服。
六是美軍認為日本人是野蠻民族,是不文明的種族,不配穿衣服。因為在二戰中,日軍表現的慘絕人寰的種種暴行,吃人肉、吃心肝、吃孩子、燒殺搶掠淫等,都會卑劣的野蠻行為,與禽獸無異,所以,抓到日軍戰俘后,美軍認為他們不配穿衣服,于是強迫他們脫光衣服。
所以說,在二戰中,美軍抓住日軍俘虜不讓其穿衣服的目的,既是為了自身安全的需要,也是對日軍兇殘自大的報復。因為日軍偷襲珍珠港,導致美國加入了二戰。并且日軍對美軍戰俘的種種殘暴行徑,令美軍深惡痛絕,恨之入骨,由于公約的規定制約,美軍只有通過將其衣服脫光這種方式,從精神上折磨報復殘暴的日軍戰俘。小編認為:天道循環,報應不爽,不是不報,時間未到。日軍俘虜的下場,也是日軍殘暴行徑的報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