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發福利被要求退回來,這一定是國企。民企私企老板,愿意怎么發怎么發,在操場上按麻袋發現金的,在廣場上發寶馬車的,在樓盤前面給員工發房子的,都是新聞熱點,惹得人們羨慕嫉妒恨啊。可是,體制內的單位,前幾年都在搞福利清退工作,這是兩種企業性質決定的。
國企在五年前,曾經流行過一個理念,“給員工搞福利是生產力,是管理層的成績,是員工隊伍活力的來源”。所以,那個時期,各國企創新措施,為員工搞福利,當然了,各級管理層按照職級享受更多。比如,福利房、獎金、服裝、生活用品,等等。實話實話,一般的國企員工家里,從來沒有買過油米面和肥皂牙膏吧。
八規出來之后,這些福利基本清理干凈了,有的單位走向極端,從以前的福利豐厚直接下跌到啥也沒有。許多普通員工的意見是很大的,后來總工會又下了一個通知,抓風氣不等于抓員工的福利,合規的福利還是要發的。目前,逐步恢復了一些福利,但是標準和列支渠道更加規范了,比如,四個節日的福利,各省市之間分別是1400元到2300元。非常規范,非常透明,非常有限了。
讓員工退回福利,這是一決定是有依據的,說淺了就是違規濫發福利,說深了就是國有資產流失。萬變不離其宗,任何福利也是公款,任何列支渠道也是國有資產。從這個意義上講,濫發福利,就是國有資產流失。當然了,這也是廣大群眾監督的作用,因為民眾對國企的福利普遍持批評態度,推進了福利清理政策的加快落實。
從專業角度來說:
國企職工福利,只有一個列支渠道,就是“工資總額”。不像私企,工資額度是很靈活的,國企不一樣,工資總額是由上級核定的。也就是說,任何福利都要進工資總額,沒有任何渠道。如果有其他渠道,就是違規的,可能是小金庫,可能是虛假列支,可能是轉移支付,都是公款的流失。
具體的福利費是怎么規定的呢?
工資總額里,有三個渠道可以列支福利:
1.工資總額里計提14%的福利費。福利費不是職工福利,只有一部分是職工的福利。比如,住房補貼、租房補貼、采暖費、通訊補貼、交通補貼、伙食補貼,可以從福利費里列支。
2.工資總額里計提2%的會費。會費里面有兩個項目是集體福利,一個是四個節日的慰問費,就是過節的福利。一個是每兩年一次搞運動會,可以發一套運動裝。其余的費用都不是福利,因為只能針對一部分人,比如,對勞模和一線工人的療養費,比如,生病住院的慰問金,等等。
3.其他列支的福利費。比如,防暑降溫費。比如,單位搞一些文體協會,可以發一點文體用品,也可以搞一點小獎品。有的單位,還可以從d群經費里,搞一點答題、讀書活動,可以發一點圖書和獎勵。
所以,從其他渠道列支的福利,都是違規的。但是制度無情,操作有情,應該嚴格要求各級管理人員,放寬一般員工。要求管理人員清退,對一般員工應給合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