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還挺有意思,不會是發生在你身上的吧。如果是的話,那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你沒有資格分到富婆的財產。
一個男人不偷不搶不騙,想要從一個女人身上得到錢,我想,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她自愿給你的(比如說買東西啊、遺贈啊等等),另一種情況就是法律說必須得給你的(比如說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法定繼承等等)。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和富婆只是發生了一夜情,然后生了個孩子,除了孩子之外,你們還有什么連結的點嗎?沒有。
一夜情顯然不等同于婚姻,因為有效的婚姻是要經過登記的,實際上,一夜情連事實婚姻都不算。什么是事實婚姻,就是沒有登記結婚,但是兩人以夫妻名義同居,而且外人也認為這兩個人是夫妻。
就算你和富婆長期同居而不僅僅是一夜情,就算你和富婆存在事實婚姻,但現在法律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所以啊,你根本不可能直接從富婆身上分到財產。
不過,你和富婆有一個孩子,雖然不是婚生子女,但富婆仍然是孩子的媽媽,富婆死后,孩子是可以繼承她的遺產的。
孩子繼承了她的遺產之后,如果還沒有成年,那你就是孩子的監護人,作為監護人,你應當負責保管孩子的財產,所以,雖然你不能分得財產,但是可以持有她的財產。
是不是很高興?先不要。
你并不是財產的所有人,只是替孩子保管而已,你可以花這些錢嗎?既可以也不可以。
這些錢只能為了孩子的利益,你才能花。比如說給孩子解決吃穿住行、教育、醫療等問題,才可以花,如果是為了你自己,比如說給你自己買衣服,對不起,你沒有這個權利。
一旦你亂花孩子的錢,你連監護人的資格都會被剝奪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