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2009年,半夜正在睡覺的我突然聽到一聲敲門聲,我打開門一看,原來是鄰居的李大爺。只見李大爺滿臉是血地站在我面前,嚇我一大跳。李大爺一把抓住我,說:“小伙子,求你讓我去你家待一會兒。”
我把李大爺讓了進來,讓他洗了臉上的血,給了他倒了一杯水,正準備用手機打110,誰知道,李大爺一把抓住我的手說到:“不要報警!”我問李大爺?shù)降装l(fā)生了什么事?李大爺說沒有什么,他待一會兒就回去了。
我經(jīng)常聽到李大爺家里傳來打罵聲,聽別的鄰居說,李大爺有一個兒子,快四十歲了,每天都是好吃懶做,不工作,一沒錢了就找李大爺要,家里好多東西都被那個兒子給賣了,只要李大爺沒有錢給他,就會被暴打一頓。人們都勸李大爺讓警察來管管,李大爺卻不讓報警。而他那個兒子不知悔改,越來越過分。”
家暴案件中絕大多數(shù)家暴的受害者是女性和兒童。隨著老齡化的到來,老人被家暴的事件屢屢發(fā)生,大部分老人被兒女嫌棄,甚至放棄,而老人為了家庭的穩(wěn)定和兒女的幸福通常都是選擇沉默。
老人在被兒女家暴后,第一時間應該做哪些事情?
第一: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 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 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jié)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反家暴法》有應對方法: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家暴,有權(quán)利也有義務及時向公檢法機關報案、控告或者舉報。
第二:勇敢地站出來
當老人遇到兒女家暴以后,應該勇敢地站出來,把事情給講出來,通過警察或者親戚來調(diào)解一下。情節(jié)嚴重的需要讓自己的兒女承擔一定的責任,而不是一味地要面子,顧慮那么多,結(jié)果只能讓那些施暴者越來越過分。
第三:學會保護自己
老人已經(jīng)不在年輕,在各個方面已經(jīng)大不如以前,在面臨家暴時,盡可能地選擇順從,如果越反抗越會遭到更大的傷害,等機會一到馬上報警。
面對家庭暴力,老人要注意收集證據(jù)。當下,法院一般認定的家暴證據(jù)有以下幾類:一是公安機關的接警記錄;二是受害者自拍的傷情照片;三是醫(yī)院的傷情報告;四是證人、證言;五是公安機關出具的告誡書。
贍養(yǎng)老人是子女的義務和責任。無論是毆打老人,還是對老人不聞不問,都是喪失良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