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必須要根據自已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分析判斷,最終做出理性的選擇。
公司為了避免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通常手段是:一勸、二調、三降、四擠,這樣幾種無恥的方法,最終達到員工主動辭職,從而公司可以一分不付讓員工離去。
說實話遇到這種黑心的公司,真讓人值得同情。這種沒有良知的公司,往往就是憑著厚顏無恥,賭勞動者對法律法規的無知,賭勞動者拖不起仲裁或起訴的時間損失,最后讓勞動者知難而退。
那面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普通的職場勞動者究竟該怎么辦?這里將分兩種情況來為朋友們細講。
一、如果工作的時間較短,那么最好是選擇辭職走人,沒有必要再留下來浪費時間。
我們都知道,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按照正常的程序辭退員工,公司將會為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就是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月工資。
如果我們在公司只工作了那么兩三年,用人單位應當為我們支付三個月的月工資,按照現在的工資水平大概也就是1萬元左右。
如果我們為了要這1萬元的經濟補償金,從理論上來說,從申請仲裁,到最后裁決結果的落定,通常是在兩三個月左右。
但事實上情況可能會復雜得多。有的最后可能會通過法院的判決,甚至是強制執行,才有可能得到我們的經濟補償金。
我所了解的有關經濟補償金的問題,前前后后拖了6年才最終拿到手。
如果像這樣只有兩三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為此而花掉6年的時間,那這會得不償失。那就是花上半年的時間,我們也是無法計算這種損失的。
因此我們要學會計算自己的時間成本,避免自己得不償失,那可就有些不值得了。
二、如果工作工作時間較長,那我們就不能夠貿然辭職了,不然我們的損失可就大了。
通常來說,我們在一個公司,如果工作了10多年,那我們就應該屬于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想要辭退我們,那么就必須要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
這主要是因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沒有合同到期一說,除非勞動者自己主動提出離職,因此公司是不能隨便辭退無固定期限合同者。
也正是由于這樣,所以很多公司才會采取一些違法的手段,逼迫員工主動辭職,從而避免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此時我們絕不能夠因為公司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逼迫我們就主動提出辭職,否則我們的損失可就大了。那此時我們又該怎么辦呢?
1、收集公司違反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據材料。
有可能用人單位會采取調整工作崗位,降低你的薪資待遇。在一個月之內,我們必須向公司領導提出自己的主張:必須按勞動合同執行,恢復自己的工作崗位和薪資待遇。
這就要求我們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領導,并提出交涉的意見,做好相應的錄音和視頻資料的準備。如果領導拒絕接受我們的報告,那么我們就可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傳給領導,并做好截屏的保存。
如果公司不給自己安排工作,那我們依然到公司打卡上班,而且將每一次的打卡記錄通過錄像方式記錄下來。
如果領導取消了自己打卡的指紋,那么我們也應該第一時間去咨詢領導,這究竟是為什么?也做好相關的錄音和錄像的視頻資料?
如果撤銷自己的辦公桌椅,那么我們就在公司里面,哪怕是打掃衛生也要堅持下去,實在沒事干,在公司里玩也要玩到下班再離開。
而且要將自己這些上班的內容,用視頻的形式將它記錄下來!當然最好是在每天上班的時候,問領導今天自己的工作任務究竟是什么?也要用視頻的形式將其記錄下來。
如果連續三天,領導都不給我們安排工作,也沒有任何的理由和說明。那么我們就可以提出辭職的申請。
2、勞動青可以以此為由向公司提出辭職的申請,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意:我們在提出辭職申請的時候,其中的辭職理由必須是因為公司不給自己安排工作,逼迫自己辭職。千萬不能是自己的原因而提出辭職,否則我們將一分補償沒有。
因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公司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勞動設施設備。現在用人單位不給自己安排相應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這已經是明顯的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由此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辭職的申請,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經濟補償的具體標準。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標準如下。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自己工作的年限就可以計算出來,你可以得到多少的經濟補償金。
例如題主工作了15年,那么你就可以得到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經濟補償金獲得的具體流程。
①、可以用人單位主動進行協商處理。
②、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就可以向當地的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③、如果仲裁處理沒有結果,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這種情況由于涉及的數額較大,為了確保勞動者的經濟利益,也可以全權委托律師負責處理。這樣可以避免對我們的新的求職工作帶來影響。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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