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警察、持調查函的律師能查之外,如果有誰能查到個人入住賓館記錄的話,我可以負責人的告訴你,這個人就是涉嫌違法或者犯罪了,要求查住宿記錄的人也涉嫌違法或者犯罪。因為買賣同罪,等于查詢的人犯罪,要求查詢的人也犯罪,所以別去查詢所謂的住宿記錄。
我國《刑法》、《網絡安全法》都規定了公民個人信息是不允許被交換,出售,非法提供的。而公民個人信息也是分等級,主要有三級:(以下是夠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第一是,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第二是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第三是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上述二類信息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公民住宿信息是第二類信息,提供或者販賣500條就是犯罪,不夠500也是違法。
此時,再看問題:如何查詢住宿記錄?
回答當然是個人是沒辦法查詢的。不過萬事都有例外,例如:
1、住宿記錄是通過旅館的前臺登錄錄入系統的,所以旅館的前臺是能查詢到本旅館住宿人員信息的。
2、旅館現在都會推出會員卡服務,還能打折,所以很多人會辦一些旅館的會員卡,例如漢庭,如家等快捷酒店。我們辦了會員卡之后,在住宿的時候信息就會被登記到旅館的會員卡信息系統中去。
這個系統是公司收集的公民住宿信息,所以公司內部當然能查詢到會員的住宿記錄。
3、黑客利用旅館網站的漏洞,爬取或者是利用黑客攻擊技術,獲取公民的住宿記錄信息,隨后在網上販賣。
例如2018年8月,華住集團的信息被泄露,涉及1.3億人、2.4億條開房記錄。這些開房記錄,會員記錄會被在網上販賣。
4、我們知道,其實律師對一些案件是有調查取證權的,如果案件需要調取當事人的住宿記錄,那么律師可是申請調取,只不過一般公安不會給律師調取的。但如果律師能拿到法院出具的調查令,或者協助查詢的函,那么律師是可以在公安機關的信息系統中調取的。
對于上述四種例外,1/2/3中,如果個人提供查詢服務,那都是違法的,4當然是合法的,但像第四種情況很少會見到,原因是律師這個權利很難得到保障。
前段時間,相信大家看到過一則新聞,說的是有人雇傭“私家偵探”調查男子出軌的記錄,當時私家偵探利用竊聽,定位器等設備,偷聽,偷拍男子的行蹤,后來因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檢察院逮捕。
所以,網路時代為我們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同時也為違法犯罪分子提供手段,個人信息我們應該保護,大家也得自覺遵守,不觸犯法律。
(圖片來來源網絡,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