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是不是合不合理的情況了,而是舍管嚴重違規——首先哪怕是三流大學,也絕對不可能把”不讓學生回宿舍“當成處罰手段,更絕對不可能把處罰權限下放給舍管,如果你想講法治,那么法無授權不可為,舍管能做的只有直接開門,然后把名字記下來上報,這是她權限內唯一能做的事,具體怎么處罰,跟她無關;其次,不讓學生回宿舍,直接嚴重侵犯學生的人身安全,并且完全背離了學校宿管相關制度的本意——有嚴格宿管制度的學校都是以盡可能讓學生晚上及時回宿舍為目標,怎么可能不讓學生回宿舍?
任何學校的校規都絕對不可能把”晚歸不準進入宿舍“寫進來,原因很簡單——站在學校的角度講,只要學生出事,那么不管應該是誰的鍋,學校都會惹一大堆麻煩,所以校規的制定,冠冕堂皇地說是保證學生安全,實際的動機則是盡可能防止惹麻煩,如果真出了事則盡可能地方便甩鍋——在這個前提下,要是真的規定”晚歸不準進入宿舍“,那就等于是主動把鍋往自己腦袋上扣,真出了事絕對是學校管理失當的嚴重過失,打起官司來學校必輸。能當上領導的人,壞不壞不好說,但是顯然不可能蠢到這個地步。
建議題主打電話給導員,這種事情真鬧大了舍管極大概率被開除——從人治的角度來看,這個舍管的愚蠢在于,她作為一個行政序列的職工,居然主動站在了官僚體系的對立面上,為了一己私利給領導惹禍。官僚從來都是求穩怕事的,而舍管的做法無異于主動挑事引火燒身,萬一有被關在門外的學生晚上出事了,從上到下都得吃不了兜著走。這樣的人,哪怕真是領導家屬,也得調離崗位——畢竟沒有哪個親戚的面子大到了能讓領導拿自己的仕途不當回事的程度。
最后,三流大學抓管理,還真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