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回答,首先明確是機關臨時人員,這包括清潔工,門衛等。一般單位臨時聘用,重點是單位自行聘用,沒有走編辦核準的,都是單位自行解決。目前政府部門要求清退單位解除聘用。今后機關不再自行聘用。這是國家政策。而機關單位關于聘用有很多種,一是購買服務的聘用,二是編辦核準的聘用,這些聘用經過編辦核準的,財政要給錢的。而單位自行聘用的沒有經過編辦核準。財政不供給。所以基本工資不高,公務員享受的福利也不會有。而編辦核準的編外人員,可以發一半的福利,而這些人一般不會被解聘。編辦同意的不會自己打自己耳光。一般這部分真的沒有崗位,會換崗位。而單位自行聘用的,就只能按照勞動合同法來了,你干10年就補10個月的工資。干20年就20個月補償回家了,這個沒有瓜皮啃的,單位要你回家就回家。跟政府沒有關系。這是單位行為。所以在機關打工,一定要在政策松的時候,要求單位出份紅頭文件要求編辦核準這是最好不過了,不讓政策一變,吃虧的是這部分人,有些干了很多年,結果身份不同。今后所有編外聘用人員必須報編辦核準,甚至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