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養都難 ,做女兒太難了。民法典規定,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親。當然,老人如此不公平對待女兒,女兒也可以讓老人受點教訓,讓他們嘗嘗不公平的滋味。
當老人把存款給兒子時,女兒也要大膽告知哥哥或弟弟,誰接受父母的錢誰負責出錢照顧父母的衣食住行,當父母的錢都花完了,女兒才和兒子共同承擔贍養費用,這樣才顯得公平。
有些當兒子的,總是想把老人有的好處撈完,沒有好處時,又想把贍養費分擔。其實攤上這樣的兄弟,作為姐妹的就痛苦不堪了。太多女兒都是不用贍養父母的,因為兒子有擔當。
其實老人做事做人公平些,家庭才和睦,老人才過得安逸。如果兒女都吵起來,肯定是為利益而吵,都是不公平引起的。這就告訴那些準備老的人要學會做人做事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