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有一種悲傷涌上心頭,現在的大部分家庭,妻子當家作主,妻子管錢管物,有些個別妻子橫行霸道,控制欲非常強,讓丈夫把錢全部上交了,丈夫想孝敬父母給點錢買點東西,妻子就是不同意,經常有因為丈夫給父母一點零花錢或買點東西而大吵鬧的現象。
我的一位同事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同事出身于農村,其弟兄三個,其他兩個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同事很聰明,讀書很用功,雖然家境特別困難,但父母省吃儉用節衣縮食,供同事上學讀書,一直讀到大學畢業。
同事的文才非常好,擅長搞文字材料工作,先后擔任過行政單位的辦公室主任、報社記者、報社總編,工資相當不錯,同事的工作干得很好,一直升到副高級別,可以說同事算是個成功人士吧。
事業上順風順水的同事娶了個媳婦,著實讓他痛苦難言,受盡了媳婦的氣,讓他受盡了委屈,自從和妻子結婚以后,就沒有了經濟大權,甚至連支配自己工資的權利都沒有。
同事的媳婦原來是一家私人企業的員工,掙的工資不高,而且工作非常辛苦,隨著市場經濟發展,這家私人企業倒閉了,媳婦也就自然下崗了,在家當了全職太太,再沒有了經濟收入。
本來對金錢非常看重的同事媳婦下崗后,把錢看得更緊更重了,且這個媳婦的控制欲望非常強烈,她把同事的工資卡拿去,每月給同事少得可憐的零花錢,兩人經常因為花錢的事吵吵嚷嚷,鬧得意見非常大。
說來同事還是個孝子,他想在那么困難的家境下,父母省吃儉用節衣縮食供自己上學讀書,兩位老人吃了很大的苦,受了很大的罪,自己不能忘了本,父母都是六七十歲的老人了,自己要盡盡孝心。
同事想父母在老家農村,和弟弟弟媳生活在一起,生活過得極其艱難,于是就提出每月給父母一些生活費,但妻子強烈反對,一分錢也不想給,后來同事和妻子大吵大鬧了一場,妻子才免強同意每月給四五百元的生活費。
同事想,父母都七十多歲了,從來沒走出過大山,也沒來過他的家里,那年同事將父母接到家來,想讓父母小住一段時間,再好好孝敬一下父母,這是人之常情,也是做為兒子應該做的事。
把父母接來后,同事給父母每人買了幾套衣服、幾雙鞋子和一些生活必須品,又買了一些父母喜歡吃的東西,還給父母每人買了一副老花鏡,總共花了千來元,實際上按照他們家的經濟收入,這些錢壓根就不算啥。
對此,媳婦認為花的錢多了,心里想不通了,和同事在家里大干起來,搞得兩位老人住下為難走不放心,就這樣夫妻倆在吵吵嚷嚷中,父母才住了一月有余,父母沒辦法再待下去了,那天夜里夫妻倆吵了一晚上,第二天天剛蒙蒙亮,同事的父母就坐班車回了老家。
自從父母回老家后,同事的心被妻子徹底傷透了,夫妻倆幾乎鬧到離婚的份上,后來同事把自己的工資卡要了回來,除了每月給媳婦生活費和零花錢外,其他錢都由同事自己保管,媳婦很不服氣,同事說這樣行了就過不行了就離,說來也奇怪,管不上錢的媳婦屈服了,態度變得柔和了。
現在兩人的關系好多了,吵架的次數也少多了,生活過得平穩多了。大量事實證明,有些夫妻之間的矛盾,好一部分都是由錢引發的,錢是夫妻不和的根源,男女雙方如果一方不講道理,把錢看得太重,控制欲很強的話,夫妻肯定不會和諧。
作為夫妻,經濟收入由妻子保管無可厚非,但做事要根據實際情況,一碗水要端平,父母辛辛苦苦把兒女撫養長大,并供兒女上了學,現在參加工作了,能掙來錢了,每月給雙方父母給點生活費,孝敬雙方父母是應該的,這點夫妻倆都要達成共識,要想得通看得開。
現在有些妻子管著錢,丈夫想給父母給點生活費和買點東西孝敬,連支配自己工資收入的資格都沒有,這樣的妻太霸道了,這樣的丈夫就太窩囊了,這樣的家庭肯定不會和諧。
希望夫妻倆都有一顆尊老的心,都有一片愛老的情,把對方的父母當作自己的父母來對待,該買東西時買點東西,該給生活費時給點生活費,這樣夫妻之間才能恩愛永遠,才能長久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