巔峰期的羅德曼放到現在的NBA是可以拿不到頂薪的。
數據上來看,羅德曼巔峰時場均4.7分,卻有17個籃板。
乍一看,是個神級數據,去年的籃板王莊神,也不過場均13.5個籃板。并且,很顯然,這樣的數據不是刷出來的,畢竟得分數據能刷,越多越好,但籃板這種數據,想刷還得天時地利人和。
雷霆時期的威少,經常三雙,其三雙時候的籃板數,也不過是十出頭。
從這點來看,巔峰德羅贊可能就是現今的籃板王。如果放在現在的聯盟,可能是蟬聯籃板王。
但是,很可惜,他會生不逢時。因為同樣是籃板王的上賽季的德拉蒙德,場均17.5分13.5籃板,也被自己買的球隊活塞無情地教育到了騎士隊。而騎士隊又將其裁掉,最后去了湖人隊。
雖然湖人隊是有求于他,但是歸根到底,如果其他兩只球隊認可德拉蒙德的價值,湖人就沒有一點機會。
由此可以推論,羅德曼來到現在的NBA后,他極有可能籃板王榮譽加身,卻拿不到頂薪。原因的本質就是沒有多余的球隊哄搶,他抬不了自己的價格。
打球風格上來看,現在的聯盟偏向于投射,而且每個球隊都有囤積射手,命中率也極高,所以,羅德曼的籃板球能力會被無限縮小,即他即便想搶,也沒那么多機會去搶。
這也是為什么德拉蒙德得不到活塞隊和騎士隊青睞的原因。如果德拉蒙德一場比賽搶了很多籃板,那么只能證明這場比賽中,自己的球隊或者敵方的球隊有一方投不準。在投不準的情況下,自己的球隊還經常輸球,就涉及到了投射效率的問題。很顯然,這樣的籃板王在一只球隊里,并不能提高隊友的投射水平,所以羅德曼的存在實際與當下的球風不符,自然不可能拿到頂薪。
最關鍵的是,作為一名內線,他沒有超強的得分能力,不能進行投射,其價值又會大打折扣。
模板上來看,羅德曼在現在NBA應該能拿到最多5年一億的合同。
這個模板是參考2015年的德雷蒙德格林的。當時勇士剛奪冠,他也成了聯盟中炙手可熱的球星。
然而,德雷蒙德格林是聰明的,他知道自己的打法配不上頂薪,所以果斷與勇士隊簽訂了這份億元合同。
2015年,德雷蒙德格林場均數據11.7分8.1籃板3.7助攻。
之所以拿他當羅德曼放在現做NBA的模板是因為德雷蒙德格林同樣是一個角色球星,當庫里和湯普森同時在場時,并不需要他得分,而且他的投射能力本身也不穩定。但是他甘心做藍領,這點又與羅德曼很像。
最像的是,兩人都是打的大前鋒位置,且身高都是2.01米,都是標準的矮個強壯內線。
所以,德雷蒙德格林這么全面的數據都只能獲得五年一億的合同,羅德曼應該也差不多。
他勝在籃板比德雷蒙德格林會搶,但是輸在了全面性上。相比之下,其實德雷蒙德格林更適合這個時代,他本身也是這個時代的特殊產物。所以羅德曼拿到5年一億的合同其實也是極限了。
綜上所述,鑒于現在聯盟球隊的需求、打法球風以及相近模板所受的薪資待遇情況,巔峰時期的羅德曼放到現在的NBA中依然是個合格的首發,但并不能拿到頂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