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樣的事情,決定其處理方式的,是半夜接電話這個人的人生抱負和對事業追求的真切程度。我們常常講態度決定一切,但真正遇到事兒的時候,才能看出來一個人是不是有“態度”。
一、以“做了”為做事準則的人。
這樣的員工,如果半夜接到這樣的電話的人,第一反應就是怒火沖天:“MD,大半夜還讓不讓老子睡了”,但通知領導的事情有不能不做。于是,會抱著敷衍的角度去通知領導明天早晨的會議以及準備匯報材料。他們的做事宗旨就是“我做了”,至于結果他們并不關心。
1. 大半夜的,不好打擾領導。于是,給領導發個信息,把明天要開會的事情告知一下。隨便把會議上要匯報的內容列個大綱發給領導敷衍一下,之后就是接著睡覺。
2.稍微負責的,估計也會擔心領導看不到信息。于是,會撥通領導的電話把會議的通知轉告給領導,把匯報的內容寫個大綱發給領導,接著睡覺。
3.有時候事情總是與我們判斷的事與愿違。給領導打電話,或許領導已經睡了,沒有聽到電話的鈴聲。于是,回到“第1條”,給領導發給會議通知的信息,把要匯報的內容大綱發給領導就算了事。至于,領導能不能看到信息,那就不關他的事兒了。
以上的方式,即“反正我通知了,我做了,至于結果,不關我的事”,有一個缺陷,就是萬一領導睡覺了,電話無法接聽,甚至有些已經關機了。即便是發的信息,也只能到第二天早晨,領導醒來才能看到。領導參加第二天早晨的會議,一定是著急忙慌的、敷衍了事的。這樣的人是不關心結果的,只關心“我做了”。這樣的人也不會有什么光明的未來。
二、以結果為準繩的人。
題主遇到的情況,如果是“以結果為準繩”的人來處理,一定會采取一下兩種方式。
1. 先打電話給領導,即便在大半夜給領導打電話是“大不敬”,但為了完成會議通知的內容,也顧不了那么多。如果幸運,領導接了電話,還要告訴領導,他會為領導把明天會議上匯報的資料給領導準備好。從半夜12:00,到第二天8:00前,還有八個小時,除去上班路上的一個小時,還有七個小時。準備一個會議匯報的內容大概在2-5小時之間,時間上,完全夠自己準備明天會議的匯報內容。
2.如果電話打不通,領導已經睡覺了,需要先給領導發第二天會議的信息。然后,把電話回給公司,索要領導的住址,然后去領導家里半夜敲門,通知領導第二天的會議。之后,趕回家,詳細準備第二天會議的匯報內容,在開會前半小時,與領導把匯報的內容核對一下,確保領導第二天的會議上能真正用上匯報的內容。
這是以“結果為導向”做事的人的做事風格。僅僅發個通知,領導是否能收到“不關我的事”其實就是敷衍公司,也是敷衍自己。做個靠譜的人,其實做事的核心就是“結果為導向”,他的價值觀是“做好了”,而不是“做了”。不知道是否會有人不相信,一個人大半夜會跑到領導家里通知會議的事情,但我相信,因為咱遇到過。那個曾經在部隊當過兵的員工,不久就從一個司機變成了物流部的經理。
人想要得到更好的,付出就是捷徑。投機取巧、敷衍了事的人,很難有什么回報。渾渾噩噩其實最后敷衍的都是自己。抱怨半夜還要被打擾,甚至被半夜的電話搞得氣急敗壞,然后再敷衍一下,我想,將來也不會有什么出息。
至于我會怎么做,我選擇第二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