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和情理的角度來說,女兒和兒子一樣能繼承父母的遺產。但按照很多地方的風俗,女兒是不能繼承父母遺產的。
雖然誰都知道這是重男輕女的陳規陋習,但很多有兒子的家庭還是不愿意讓女兒繼承老人的遺產,因為女兒繼承的遺產都改了姓了。尤其是在農村,這種習慣大部分地方都在延續。
要說過去有這種習俗還可以理解,畢竟女兒出嫁后管的都是婆家的事,而自己的父母基本上都不用管了。
可是現在就不一樣了,雖然出嫁了,娘家的事還是照管,尤其是照顧父母方面,作為女兒做的更多,女兒照顧自己的父母更貼心嘛。
雖說現在女兒照顧父母最多,但在繼承父母遺產的事情上,人們更多的還是延續了當遺留下的陋習,如果依照法律的規定,豈不是影響了兒子們的利益。
有錢誰不想拿,要想繼承父母遺產,主要看自己家兄弟的意思,這種事還是要和家里兄弟們商量,能說的通最好,說不通只能走法律程序。只是一旦走了法律程序,就算和娘家人撕破了臉,將來就再也沒有一家人的情義可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