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生活真是艱難,作為一名一名教師,也能欠款二十多萬,活著真是不容易。而且還不起,被銀行起訴,又被執行,僅留下一點可憐的生活費,還擔心被開除。
首先明確告訴你,不會被開除。
公職人員也不是可以隨便開除的,只有嚴重的違法亂紀才可能被開除。一是構成刑事案件的才能開除,是以法院判決為準,凡是被法院判處刑罰,無論是否緩刑,按照有關規定,法院要將材料送到紀委監委,由紀委監委作黨政紀處分,紀委按規定開除黨籍,監委按規定開除公職。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沒有構成刑事案件,但嚴重違紀行為,也有可能給予黨政紀處理,情節嚴重的有可能開除黨籍和公職。
你的行為屬于民事糾紛,不屬于違法亂紀行為,更不是刑事案件,俗話說,欠債還錢,法院對你依法強制執行,只是強迫你還請銀行的欠款,由于沒有違法亂紀,所以不會對你進行黨政紀處理,更不會開除你好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