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所以,你得知道自家承包三十年的農場是否是耕地范圍,如果是耕地范圍內,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你就別去想挖砂了,這個是要作為“非法占用土地罪”入刑的。
《刑法》規定:違反土地法律法規,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嚴重毀壞、污染永久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砂石料也屬于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準取得探礦權、采礦權,并辦理登記。
如果要采挖砂石料,必須通過招標投標或者拍賣等公平競爭的方式取得,還不是說這是你的承包地,這砂石料就是你說了算。采礦權申請人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經依法登記、領取采礦許可證后,成為采礦權人。采礦權申請人應當在辦理采礦登記前,持經批準的地質勘查儲量報告,向有審批權的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申請劃定礦區范圍。礦區范圍劃定后,采礦權申請人應當在礦區范圍保留期內完成可行性研究、開發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工作,并申請采礦登記。申請人逾期不辦理采礦登記的,視為放棄礦區范圍。
國家限制開采年產量二十萬噸以下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礦產資源,確需開采的,由縣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報上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核,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登記并頒發采礦許可證。
三、以建設魚塘為項目采挖砂石,那就屬于“非法采礦罪”。如果承包地是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那還是“非法占用土地罪”。《刑法》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包括:1、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2、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后繼續開采礦產資源的;3、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4、未按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采礦產資源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5、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6、在采礦許可證被依法暫扣期間擅自開采的,視為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四、如果你要審批,按照現行規定,1、你得具有符合國家資質的采礦權申請人的資格證書;2、你得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取得采礦權,成為采礦權人;3、你得憑批準的地質勘測儲量報告,向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申請劃定礦區范圍;4、你得完成可行性研究、開發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工作,并申請采礦登記;5、你在領取采礦許可證的同時,應與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簽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責任書,并分期繳納治理備用金。治理備用金應當不低于治理費用。
綜上所述,你覺得你有能力在自家承包地上采挖砂石嗎?
以上僅是個人淺見,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