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車主找空調柵欄的所有權人追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剩下的則是需要業主和開發商,物業,空調廠家之間厘清責任關系了。但是這個責任的判定十分復雜。
首先空調廠家不可能置身事外,一般來說,新空調安裝的費用都包含在購機款里了,安裝條件比較復雜的,廠家也會提供額外的收費服務,而空調安裝工是廠家派出去的擁有專業技能的人,無論收費與否都需要對空調安裝位置和固定方式提出專業合理的建議,并且要對自身的人身安全負有責任,不符合安裝條件的不應強行安裝,應由業主與物業聯系,排除安全隱患之后再行安裝,安裝工在基礎安裝之外額外付出的勞動合理收費也無可厚非。但無論前提怎樣,安全無疑是排在第一位的,這一點業主作為空調使用者是無法了解的,因為這些信息來源只能通過專業人員進行告知。
這其中又分為幾種情況,一,廠家派出的安裝工由于自身的專業水準問題并未發現明顯存在的隱患或者安裝施工不當造成的后果,應由廠家承擔責任。第二,如果安裝工對可能出現的隱患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未被業主采納并且在存在隱患的情況下業主仍堅持安裝的,需要業主與安裝工之間另行簽訂協議,由業主來承擔后果,一般來說口頭協議基本上不能作為證據,如果存在顯而易見十分重大隱患的情況下,無論業主再強烈的要求也不應該繼續安裝,否則廠家依然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第三,因為樓房施工質量或者材料不達標,不合格等難以發現的隱患,廠家不負責任,應由業主向物業提出賠償請求,具體是由物業還是開發商來承擔責任則需要根據購房時簽訂的條款來劃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