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呀,哪能只停課一周,不疼又不癢,起碼留校察看才能殺一儆百!
當前的教育環境有一個重大誤區,那就是教師和學校不得懲戒學生,一點點都不行。
縱然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是在違反校規校紀的情況下,合情合理的處罰是必須的。
一個學校的校風好壞,就看有沒有好的懲戒制度。校風好了,學習氛圍濃了,成績自然上去了。
孩子就像樹苗,歪枝孬叉務必及時砍掉,必須把這一權利無條件賦予園丁。
想起小時候,父輩見到老師總是會說:“孩子交給你了,不聽話就狠狠收拾他!”,那時的家長說的絕對是心里話,那時候的家長是真的把孩子托付給了老師和學校。那時候的校紀真的很嚴,執行起來也毫不手軟。
慢慢地,社會進步了,家長們也都不是農民了,但是教育孩子的覺悟,不客氣地講,距離做農民的父輩差的太遠。
只能說,我們這代家長只是背會了“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只是知道了囊螢映雪、頭懸梁錐刺股而已。
心太軟,舍不得,又要不輸起跑線,又要成龍成鳳,不切實際的矛盾心理和做法要不得。
家長要信任學校,信任老師。要放心地把孩子交給學校,那才是他們成長的主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