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怕,在機關事業單位,想要開除一名在編職工,真的難度很大很大。有句話形象地進行了描述:開除一名正式員工真地比招聘一名正式員工難度還大得多。
為什么說他沒有這種權力呢?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編制,因為你的編制不屬于他管理。
再者,因為你們之間有矛盾,他更不會開除你,一是他沒這個能力,二是他沒這個膽量。
通常來說,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的人事管理都是有法可依的,也只有違背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才有可能被辭退。比如你連續曠工15天,出現違法行為,比如醉駕(不是酒駕)。
我們下屬事業單位曾經有一個人,他利用業務的便利,收受賄賂等被檢察院起訴,因為涉案金額不大,最后被判處緩刑,這種情況下,單位也只是給了她一個撤職處分,依然沒有開除,因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定》等明確只有判處實刑才構成開除的情節。由此可見,開除一名事業編制人員都這么難,更遑論開除一名公務員了。
單位領導雖然掌握一定的人事權限,但是也僅僅是調換崗位等等權限,開除你的權限沒在他那里。因此,只要你不犯錯,他沒有這個能力開除你。
比如領導針對你,給你降低工資,調動到邊遠崗位,你完全可以去紀檢組舉報他,說他以權謀私,打擊報復等等。所以一個領導討厭你,他往往會對你不理不睬,把你放起,冷處理。開除你,或者打擊報復你,他真的沒有那種魄力和膽量。
體制內的領導都是懂這些的,兔子逼急了還會咬人,只要你做的不過分,作為領導,他肯定不會那么不理智的一個勁去針對你,打擊你,即使他不怕被查,但是你三天兩頭舉報,他也遭不住。所以,他不可能這么自討沒趣的針對你,還有損他的高大形象。
公務員受到《公務員法》的保護,事業單位在編職工有《人事條例》的保護,只要你不違法亂紀,單位領導真心沒辦法。因為你自從擁有編制后,你就要受到三個機構的管理,一個是編辦,專門管編制的;一個是人社局,專門管事業單位人員的;一個就是組織部,專門管公務員的。
也就是說你的領導要開除你,其他幾個單位也會開會研究,看看你是否構成開除的法定事由,如果不構成會把你單位的訴求打回去的,這也是防止單位領導權力過大和任性用權的舉措。
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一個局領導權力任性,隨意可以開除人,那他必然就是單位的皇帝,單位就是他的私人帝國,想怎的樣就怎樣,這樣下去,就會失去管控,激發一個人的潛在犯罪意愿。顯然上級不愿意看到這種狀況,所以就出現了對他的一個挾制,防止權力過分集中。
為什么說現在年輕人對公務員和事業編制趨之若鶩,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基于穩定,不用怕被迫失業的問題。
企業跟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有明顯的區別,人事管理更為靈活,尤其是一些民營企業,一旦領導覺得你不行,可以直接開除你。因此,在民營企業,領導的權威是非常大的,因為他掌控了完全的人事主導權。
很多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不強,一旦你創造的價值變低,領導會毫不留情的開除你,很多人中年失業的情況就發生在企業,但是這個也沒辦法,畢竟企業要生存,要創造價值,內在要求他們也不得不嚴格管理。
因為傳統原因,我們都喜歡穩定安全的生活,目前來說也就只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制符合這個屬性,所以就出現了公考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