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廉強權的博弈
梁山108人都是朝廷的反叛者。在這108人中,三阮可反(因系社會底層人員),宋江不可反(畢竟是帝國基層政權工作人員),林沖可反(因其受到中央高官的迫害),徐寧不可反(不就是丟了雁翎鎖子甲么!)。
其實,最不該反的是小旋風柴進。柴進系大周皇帝柴世宗的嫡系子孫。由于柴榮對北宋開國皇帝趙匡胤有陳橋讓位之功,越匡胤從人家孤兒寡母手中取了皇位,也許過意不去,即位之初就頒布圣旨,給予柴氏家族包括司法豁免權在內的種種優待,以成文法的形式把柴家的特權固定下來。柴進作為前朝皇親,改朝換代以后仍是貴族,既沒有反叛的理由,也沒有反叛的必要。
趙匡胤開國之初頒布的圣旨,具有憲法性質,高于一般的法規與政令,比如對于文官及言事者的保護,終宋一朝,大體上得到了較好的貫徹。正因如此,柴進才會將宋太祖關于保護柴氏子孫的丹書鐵券,稱為“護持圣旨”。然而,在北宋末年,皇上昏庸,奸臣當道,綱紀不舉,政治溷濁,從“逼民犯罪”到“逼民造反”,種種亂象,比比皆是,柴進家族縱有誓書鐵券護身,也難以幸免。
柴進的叔叔柴皇城家住高唐州。畢竟是前朝皇親、本朝貴族,柴皇城的莊園令人艷羨。高唐州知府高廉,仗著皇上寵信、手握重權的叔伯哥哥高俅,在高唐州“無所不為”。他的小舅子殷天錫(也叫殷直閣)看上了柴家的花園水亭,居然對柴家下達最后通牒,限期三天搬遷,欲將莊園據為己有。在《水滸傳》中,此可謂強制拆遷第一案。
在皇權體制下,皇帝的意志至高無上,皇上的圣旨是最高指示,東西南北中,工農商學兵,都必須無條件地貫徹執行。柴家的特權,是先帝御批的,具有合法性、權威性與世襲性,柴進自然底氣十足。柴皇城被殷天錫打傷,他對其家人說,我“使人回滄州家里去取丹書鐵券來,和他理會。便告到官府,今上御前,也不怕他。”他對動輒動武的李逵說:“他雖倚勢欺人,我家放著有護持圣旨。這里和他理論不得,須是京師也有大似他的,放著明明的條例和他打官司!”面對殷天錫的霸道蠻橫,柴進更是理直氣壯:“直閣休恁相欺。我家也是龍子龍孫,放著先朝丹書鐵券,誰敢不敬?”面對高廉的嚴刑相逼,柴進兀自分辯:“放著先朝太祖誓書,如何便下刑法打我?”高廉卻不由分說,喝叫:“這廝正是抗拒官府!左右,腕頭加力,好生痛打!”柴進不僅被投入大牢,而且抄家、扣人、封園,殷天錫雖死,柴家花園終于易手(第五十二回)。
在這里,出現了一個奇怪的命題,高廉指斥柴進“抗拒官府”,柴進認為高廉“抗拒圣旨”。當地方強權與朝廷圣旨相遇時,是圣旨服從強權,還是強權服從圣旨,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然而,在高唐州,皇帝圣旨或國家法律竟然不堪一擊。在一個社會中,權力一旦偏離了既定軌道,朝廷意志、國家法律就異化為紫禁城里按部就班的文牘程序與公文旅行,手握權力的地方官員,對于“大似他的”皇帝圣旨或國家法律,失去了基本的敬畏與尊重,往往加以權衡,各取所需。對己有用的,自然不成問題;對己無用的,則棄如敝屣。其所衡量的標準,則是官員自身的利益。且不說地方權力的產生在當時不可能通過民主機制,甚至有時亦非中央政府所授予,而成為高俅、蔡京等人私相竊取、私相授受、私相轉贈的私人物品。作為社會公器的行政權力,一旦成為國家權臣的“私器”,就會成為不受監控的腐敗與跋扈的“利維坦”。正因為權力的私有化,才為高廉的強權對抗先帝的圣旨提供了現實的、體制的膽量與動力。
在長達2000多年的封建王朝歷史上,強權與圣旨之間的沖突與矛盾,并不罕見。君圣臣賢的時代比較少見,至少在君權強勢、政治統一的情況下,強權往往不敢挑戰圣旨。一旦君權旁落、強枝弱干,或因體制障礙,或因尾大不掉,強權才有可能凌駕于圣旨之上,當此之際,諸侯、藩鎮、權臣、宦官等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團,往往無視皇權、挾持皇權,罔顧圣旨、踐踏圣旨,從而導致朝綱不振、政令不行,到了這個地步,這個政權也就到頭了。
一般說來,以圣旨為符號的古代皇權,代表了一家一姓“家天下”的利益,雖然如此,皇帝作為“家國”的法人代表,要考慮家族政權的可持續發展,有時也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采取一些輕徭薄賦、與民休息之類的權宜之計,這些權宜之計,客觀上有利于社會的穩定與進步,有利于民眾的生存與發展。強權則不然,既然權力從本質上屬于皇帝,一旦淪為私人所把持,往往表現為空前的瘋狂、貪婪與殘暴,從而體現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今日不為,更待何時”的緊迫感。
由此可見,失去控御的強權,在某些歷史節點上,往往比皇權更短視、更貪婪、更殘酷,從而對社會與民眾的危害也更大。安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