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我之前就遇到過,雖然老板沒有說明,但是也有這個意思的。離職后,老板還想讓你回去,無外乎兩種情況:你所在的崗位,對專業技能需求較高,你離開了,新頂上來的人技能要求不夠,而且拿的肯定比你之前多,很多業務無法正常開展下去,所以老板希望你再回來,畢竟你熟悉公司,公司也熟悉你,使用老員工不會再增加額外的管理培訓成本。
第二種,“身居要職”,例如財務出納,對公司進出賬很清楚,或者和公司客戶關系好,對公司的市場有較大影響的,老板肯定還得把你請回去。
不過話說回來,“好馬不吃回頭草”,既然當初選擇了離開,這必然有自己不能再待下去的理由,如果迫使你離開的這個問題不能解決,即便復職也呆不長久。題主問這個問題,難道是要考慮再回去嗎?當然了,如果題主是自己想要再回到原單位工作,可以聯系一下以前的上司,同事,讓他們在有空缺的時候幫忙推薦一下。